5.领导全室执行各种规章制度,树立严肃的求实的学风,建立正常的研究工作秩序。
二十、 研究室定期召开室务会议,讨论解决室内的重要问题。
二十一、 研究室内可设置若干专题组。专题组人员的组合要考虑到工作需要和个人专长,由室主任安排。专题组长由室主任提名,报所长批准。专题组长的主要任务是:1.编写开题报告、研究方案和研究工作计划,提出专题预算;
2.参与和领导研究工作,保证研究工作的质量;
3.撰写或组织撰写研究成果报告;
4.结合研究任务组织本组人员学习技术业务;
5.负责收集和提交完整的技术档案。
二十二、 建研所的技术情报室,负责情报研究、情报资料的服务工作和图书、期刊等的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1.收集国内外有关资料,提出情报研究报告,供本地区、本所制订科研规划和选题时参考;
2.配合研究工作需要,提供有关情报资料;
3.本所科技刊物、资料和研究成果报告的编辑出版,以及所内外技术情报资料交流;
4.全所图书、期刊、资料的订购、借阅与管理。
第六章 试验室及车间、工厂
二十三、 综合试验室一般应独立建制,统一使用管理全所大型、通用或贵重的试验仪器设备。专业性较强的试验室可附属于有关研究室内。
试验室应按照国家标准、规范,准确及时地完成试验任务,提出试验报告,并要经常注意研究试验技术和方法,改进仪器设备,不断提高试验技术水平和工作效率。
试验室的仪器使用、维修和保管要实行岗位责任制,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仪器设备要定期检验校正,试验时应遵守试验操作规程,做到试验数据完整、可靠。
试验室要建立仪器设备使用档案。
二十四、 建研所可根据需要,建立加工车间、中间试验工厂等,主要承担本所的科研生产任务。车间和工厂应与研究室配合,适应专题研究工作的需要,确保工作进度和质量,并实行科学管理和经济核算。
第七章 研究工作管理
二十五、 建研所应根据国家和地方建筑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结合本所的特点和工作基础,制订科研规划,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通过规划,实现建研所研究工作的相对稳定,努力做到定方向任务、定课题、定人员、定设备、定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