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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工作人员职责

 4. 根据事业计划,正确、及时的编制年度和季度(或月份)的财务计划,办理会计业务,按照规定的格式和期限报送会计期报和年报。
 5. 按时清理债权和债务,防止拖欠,严格控制呆帐。
 6. 保证房屋及建筑物、设备、家具、材料、现金等国家财产的安全,进行经常的监督和必要的检查并经常清查库存,克服浪费和物资积压,以防止不良现象的发生。
 7. 负责医院的经济管理及其他有关财务制度之掌握和财务管理工作。
  副科长协助科长负责相应的工作。
 七十七、会计职责
 1. 在财务科长领导下, 搞好会计核算, 严格执行各项经费开支标准,控制预算定额。
 2. 负责各项会计事务处理,做到科目准确,数字真实,凭证完整,装订整齐,记载清晰,日清月结,报账及时。
 3. 及时、正确地编制会计报表,做到账表对口,并认真分析,有情况,有说明,经院长核准,按时上报。
 4. 经常检查收支情况,分析费用升降原因,提出改进意见,及时向领导反映情况。
 5. 严格执行结算纪律,及时清理债权债务。
 6. 管好会计档案。
 7.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发的“会计员职权条例”和有关规定。
 七十八、挂号员职责
 1. 在医务科科长或门诊部主任领导下,负责挂号工作。
 2. 挂号员在开诊前半小时开始挂号,并随时宣传看病的注意事项及制度等。
 3. 按规定填写初诊病人门诊病历首页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住址等项目。
 4. 挂号员必须做好当天挂号前与次日挂号的准备工作,如各科挂号券、初诊门诊病历、挂号收据等。
 5. 挂号员每天必须向财务科交挂号金额一次,连同票证一并上缴,换回挂号收据备次日用。
 6. 负责门诊病历查找、传送、回收、整理、归档、管理工作。
 七十九、出纳职责
 1. 在财务科长领导下,做好银行存款及库存现金的收付,并随时记账,每日终向会计提交银行存款及库存现金日报,做到日清月结。
 2. 逐笔核对当日收付款项,随时核对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余额。
 3. 做好各种有价证券及收据的保管、发放及收据存根的回收保管工作。
 4. 每日将住院处、收款处收款入库,并当日存入银行。
 5. 经常复核或定期抽查住院、门诊的收据存根。
 6. 保证库存现金不超过银行规定的库存限额。
 八十、管理员职责
 1. 在总务科长领导下负责全院财产、物资、家具等的管理工作,主动配合医疗,保证其任务顺利完成。
 2. 深入科室调查了解医疗、教学、科研的需要,听取意见,发动群众参加管理,不断改进工作。
 3. 组织人员绿化,做好劳动及清洁卫生工具的保管及供应工作。
 4. 组织锅炉、水、电、木、泥工等的工作。
 5. 组织物资、燃料、垃圾的运输工作,做到合理使用车辆。
 6. 指导各科室物资设备的使用管理工作,组织废旧物资的回收变价,修旧利废,防止损失浪费。
 7. 掌握所属范围的勤杂工人的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及人员调配使用等。
 八十一、采购员职责
 1. 在总务科长领导下负责对全院的家具设备、 办公、劳保、生活用品、 取暧、电气、基建维修材料、药、械、主、副食品等物资的采购工作。
 2. 根据各科室需要,制订各类物品的年度、季度、月份的和临时的采购计划,报请领导审批后即时采购。
 3. 计划采购,计划用款,注意采购质量,注意勤俭节约。
 4. 做好物资采购用款申请、报销工作,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履行验收入库手续,做到物、钱、凭证三对口,一次借款,一次清账。
 5. 对医疗、教学、科研急需的物品、药品、器械等必须全力以赴,积极采购。
 6. 贵重、精密仪器应会同有关科室看样品后采购。
 八十二、保管员职责
 1. 在总务科长领导下负责全院被服、办公用品、医疗表格、劳动、生活、取暧、电气,基建维修材料等物资的保管工作。
 2. 对库存物资要定期盘点,建立账本,做到账物相符。入库物资要验收入账,细心保管,防止积压浪费、霉烂、损坏、变质、盗窃。
 3. 做好防火、防爆工作,在库房内禁止吸烟。
 4. 经常深入科室,了解需求、使用情况,实行送货上门,并做到计划供应,满足需要。
 5. 勤俭节约,修旧利废,物尽其用。
 八十三、水、电、木、瓦工人职责
 1. 在管理员领导下负责全院水暖、电源、线路、开关、木制家具、门窗、墙壁、路面、瓦面等的检查维修工作。
 2. 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节约使用器材和原料。
 3. 紧密配合医疗、教学、科研, 开展技术革新。 经常主动到各科室和宿舍巡回检查,及时维修,保证质量。
 八十四、汽车司机职责
 1. 在管理员领导下 ,坚守岗位,做好开车前的一切准备工作 ,任务下达,迅速出车。
 2. 定期做好车辆的检修 、保养和救护车的清洁消毒工作 ,保持车况良好,节约汽油,安全行驶,详细记录车辆运行情况。
 3. 遵守交通规则。任务完成立即返回,不私自出车。
 4. 爱护公物 ,管好材料和工具,并做好防火工作。
 5. 司机实行二十四小时值制。
 八十五、营养室(部)主任(主管技师)职责
 1. 在院长领导下,负责本室(部)的业务和行政管理工作。
 2. 制定本室(部)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3. 组织合理的医疗营养,检查医疗营养的执行情况及效果,与各科医师保持密切联系,必要时参加临床会诊,以改进营养治疗工作。
 4. 建立各种营养制度、厨房管理制度、卫生制度等,以及节约措施,并监督执行。
 5. 经常检查各类膳食的营养价值、卫生标准质量,并不断研究改善。
 6. 负责本室(部)工作人员的技术考核和思想教育工作,提出升、调、奖、惩的意见。
 7. 督促、检查本室的财务管理工作,决定厨房的建设和购置计划。
 8. 领导所属人员的业务学习,开展科研和教学工作。组织营养技术人员的培训提高等。
 9. 主持营养室(部)的各项会议,布置和检查工作,安排科室内的分工等。
  副主任协助主任负责相应的工作。
 八十六、营养技师(技士)职责
 1. 在营养室(部)主任领导和主管技师指导下,协助进行行政技术管理工作及教学工作。
 2. 按照治疗要求和病员的饮食习惯,计划和拟定各类食谱,规划数量,并计算营养价值。
 3. 深入病房,了解营养治疗的效果和配膳情况,听取意见,改进工作。
 4. 负责食品的鉴定,检查、督促、指导饮食制备和分发,并在开餐前进行尝检,使符合治疗原则、营养要求、卫生标准及制品应具备的条件。
 5. 营养技师应协助医师规定营养治疗原则,遇有不符合营养治疗原则的问题时,可以提出改变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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