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开展科学研究,配合临床开展新剂型、新技术。
6. 担负教学工作, 指导进修生、实习生学习。 做好科内各级人员业务培养提高工作。
副主任药师,参照主任药师职责执行。
四十三、主管(中、西)药师职责
1. 在科主任领导和主任药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2. 负责指导本科室技术人员对药品调配、制剂和加工炮制工作。
3. 负责药品检验、鉴定,保证药品质量符合药典规定。
4. 组织参加科学研究和技术革新,配合临床研究制作新药及中草药提纯,了解使用效果,征求意见,改进剂型,提高疗效。
5. 检查毒、麻、限剧、 贵重药品和其他药品的使用、管理情况,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 担任教学和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组织本科室技术人员的业务学习。
四十四、药剂师(中药师)职责
1. 在科主任领导和主管药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2. 指导和参加药品调配、制剂工作。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
3. 负责药品检验鉴定和药检仪器的使用保养,保证药品质量符合药典规定。
4. 参加科学研究和技术革新, 配合临床研究制作新药及中草药提纯, 了解使用效果,征求意见,改进剂型,并经常向各科室介绍新药知识。
5. 检查毒、麻、限剧、贵重药品和其他药品的使用、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研究处理,并向上级报告。
6. 担任教学和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指导药剂士、调剂员的业务学习和工作。
四十五、药剂士(中药剂士)职责
1.在药剂师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2. 按照分工,负责药品的预算、请领、分发、保管、采购、报销、回收、下送、登记、统计和药品制剂与处方调配等工作。
3. 主动深入科室,征求意见,不断改进药品供应工作,检查科室药品的使用、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研究处理,并向上级报告。
4. 担负药剂员的业务学习和技术指导。
5. 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格管理毒、麻、限剧、贵重药品,严防差错事故。
6. 经常检查和校正天平、冰箱、干热灭菌器及注射液过滤装置等设备,保持性能良好。
四十六、药剂员(中药剂员)职责
1. 在药剂师、士指导下进行工作。
2. 负责处方调配和一般制剂工作。
3. 协助药剂师、士进行灭菌制剂的配制和消毒。
4. 协助药剂士进行药品的出纳、分发、 保管、消耗、回收、 下送、登记、统计工作。
5. 负责所在工作室的清洁卫生工作。
6. 根据实际情况,经科主任批准可参加药剂科值班。
四十七、医疗器械科科(组)长职责
1. 在院长领导下,负责领导本科各项工作。
2. 负责组织全院医疗仪器设备、器械、卫生材料的采购、供应、管理、维修工作,保证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工作的顺利进行。
3. 审查各科室提出的医疗仪器、器械的请购计划,组织有关人员汇编、制定采购计划,报请院长审批后实施。
4. 了解、检查各科室对医疗器械的需要和使用、管理情况,做好合理供应和调配,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 组织有关人员对购入、调入的国内、外贵重仪器设备进行验收、鉴定工作,组织建立贵重仪器管理和使用制度,督促使用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发挥仪器的应有效能。
6. 负责本科业务训练,掌握本科人员的工作、思想情况,做好思想工作,并向院长提出晋升、奖惩意见。
副科(组)长协助科长负责相应的工作。
四十八、检验科主任职责
1. 在院长的领导下,负责本科检验、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和血库的管理工作。
2. 制订本科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3. 督促本科各级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做好登记、统计和消毒隔离工作。正确使用菌种、毒株、毒剧药品和器材,审签药品器材的请领、报销,经常检查安全措施,严防差错事故。
4. 参加部分检验工作,并检查科内人员的检验质量,开展质量控制工作。
5. 负责本科人员的业务训练、技术考核,提出升、调、奖、惩意见。搞好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及临床教学。
6. 确定本科人员轮换和值班。
7. 制订本科的科研规划,检查进度,总结经验。学习使用国内外新技术,不断改进各种检验方法。
8. 经常与临床科室联系,征求意见,改进工作。
副主任协助主任负责相应的工作。
四十九、主管检验师职责
1. 在科主任领导下,负责指导本科的检验、教学和科研工作。
2. 参加部分检验工作,并检查科内的检验质量,解决业务上复杂疑难问题。
3. 开展科研,担负教学工作。指导进修、实习人员的学习,做好科内各类技术人员的培养提高工作。
4. 协助科主任制定科研规划,督促实施。学习使用国内外新技术,不断改进各种检验方法。
五十、检验师职责
1. 在科主任领导和主管检验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2. 亲自参加检验,并指导检验士、员进行工作,核对检验结果,负责特殊检验的技术操作和特殊试剂的配制、鉴定,检查、定期校正检验试剂、仪器,严防差错事故。
3. 负责菌种、毒株、毒剧药品、贵重器材的管理和检验材料的请领、报销等工作。
4. 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革新,改进检验方法,不断开展新项目,提高检验质量。
5.负责临床教学,搞好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工作。
6.负责开展对本专业质量控制工作。
五十一、检验士职责
1.在检验师的指导下,担负各种检验工作。
2.收集和采集检验标本,发送检验报告单。在检验师的指导下进行特殊检验。
3. 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随时核对检验结果,严防差错事故。
4. 负责检验药品、器材的请领、保管, 检验试剂的配制, 培养基的制备,做好登记、统计工作。
5. 担任一定的检验器材的洗刷,做好消毒隔离工作。
五十二、检验员职责
1. 在检验师、检验士的指导下,进行一般的检验工作及担任本科的统计工作。
2. 领取及保管检验用的药品器材,并填写消耗表。
3. 担任一定的检验器材的洗刷,做好消毒隔离工作。
五十三、血库技师(检验技师)职责
1. 在检验科主任领导下进行工作。
2. 负责献血队的组织和安排献血员的体检工作。
3. 督促检查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严防差错事故。
4. 经常检查血液质量,做好血液的储备工作。
5. 指导或参加采血、 血浆制备和输血器具的清洗、消毒工作, 研究和改进输血方法。
6. 指导或参加血型的鉴定,交叉配血试验和发血工作。
7. 负责药品器材的请领和管理,并经常与药房工作人员研究改进保养液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