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抓好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在加强村党组织建设的同时,切实加强村民委员会以及村集体经济组织、共青团、计生协、妇代会、民兵连等村级其他组织建设,领导和支持他们依照法律法规和章程开展工作。健全和完善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加强村务公开监督组织和村民民主理财组织建设,认真做好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积极培育和发展农村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充分发挥这些组织在发展生产、提供服务、参与监督和建言献策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三)抓好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和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站点建设。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和党员干部远程教育站点是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的重要阵地。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多渠道筹集资金,按照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在两年内覆盖全部行政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两年内实现全国乡村网络基本覆盖”的要求,认真抓好项目规划、资金配套、工程管理、设备配置、管理使用等重点环节,确保按期完成所有“难点村”活动场所建设和党员干部远程教育站点建设,为“难点村”治理提供良好的外部条件。同时,切实加强对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使用管理和配套建设,充分发挥活动场所“一室多用”的综合效益,把活动场所建设成为集党员活动、村民议事、便民服务、教育培训、文化娱乐等多项功能于一体的综合阵地。
十、如何加强“难点村”的干部队伍建设
(一)选好配强村党组织和村委会班子。选好配强村党组织和村委会班子,特别是选好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不断改革和创新村干部的选拔任用制度,进一步拓宽选人渠道。注重从农村致富能手、退伍军人、外出务工返乡农民中选拔村干部,特别是从优秀大学生中选用村干部。
(二)做好村干部培训。要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村干部开展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能力和素质。把“难点村”村干部特别是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纳入干部培训计划。要丰富培训内容,重点加强对依法办事、民主管理、服务群众等方面知识技能的培训。要整合培训资源,创新培训形式,充分发挥党校、大中专院校、职业学校、广播电视大学、农广校等各种教育培训机构和资源的作用。
(三)加强作风建设。要坚持不懈地进行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引导村干部摆正同群众的关系,增进同群众的感情,努力学习掌握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做好农村工作和群众工作的方法和本领。把加强教育与严肃纪律结合起来,对漠视群众利益的个别干部,要进行严肃批评和处理。
(四)建立健全激励保障机制。要拓展发展空间,加大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中选拔乡镇公务员力度。要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和党费补助等途径,形成村级组织建设、村干部报酬和养老保险、党员干部培训资金保障机制。要注重对优秀村干部从物质上、精神上给予表彰和奖励,引导社会舆论和新闻媒体客观公正地宣传评价村干部,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五)加强对村干部的监督。治理“难点村”,要强化监督管理机制,确保村干部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不出事。要以维护农民权益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切实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涉农违纪违法案件。切实保证村干部选任后廉政谈话、诫勉谈话、述职述廉,向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接受村民民主评议、村干部任期届满或离任时的经济审计等制度落到实处,提升民主监督的水平。
十一、如何建立健全“难点村”民主管理制度
(一)要以财务公开为重点,在巩固村务公开栏形式的基础上,积极推行村民点题公开、建立信息公开平台等做法,创新公开形式,丰富公开内容。
(二)要加强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和审计,实行村务公开答疑纠错的监督制度,保证村务公开及时便捷、全面真实。县乡两级要建立健全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责任追究制度。
(三)要依法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等规章制度,健全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议事规则、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一事一议”制度,做到所“议”之事确实符合大多数村民的意愿、议事过程充分发扬民主、实施过程和结果接受群众监督,真正体现村务依法民主管理。要抓好制度的宣传普及,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使有关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深入人心,家喻户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