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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积极发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的实施意见

  (二)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以健康为中心,服务群众;坚持中医为体,继承创新,弘扬特色,彰显优势;坚持高起点,规范化,重实效;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多方参与;坚持试点示范,典型引路,稳步推进。
  三、发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的主要目标
  到2011年,一批中医医院及其它医疗卫生机构能提供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建立一批独立的中医预防保健机构,在部分地区形成网络,初步建立中医预防保健服务提供体系框架;创新服务内容和技术(产品),建立规范的技术方案和服务流程,初步形成中医预防保健服务技术(产品)体系;建立科技创新机制和研发机构,培养一批专业技术人员,完善发展的运行机制和中医特色健康保障-服务模式,开发适应不同需要的健康保险产品,相关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基本建立,中医健康文化得到更加广泛传播,初步形成中医预防保健服务支持体系。从而形成中医特色明显、技术适宜、形式多样、服务规范的中医预防保健服务体系框架,中医预防保健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基本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需求。
  到2015年,初步建立满足人民群众不同层次需求的中医预防保健服务体系,形成多元化的中医预防保健服务格局,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的中医预防保健服务。
  四、加快建设中医预防保健服务提供体系
  中医预防保健服务提供体系建设,是发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的基础。要以现有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为主要依托,按区域需求进行规划,各级中医医院及有条件的综合医院应设立中医预防保健服务科室(“治未病”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将中医预防保健服务与“六位一体”服务功能有机结合,按照规定发展独立的中医预防保健机构。
  开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应按照《中医特色健康保障服务模式服务基本规范》,以中医“治未病”为核心理念,坚持以个体人健康状态为中心,规范开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充分体现中医特色,全面反映个性化、系统、全程服务,切实保证服务质量。应按照《中医预防保健服务提供平台建设基本规范》,做好整体规划,加强服务基础设施条件建设,完善服务区域设置和相关设备设施的配备,强化专业技术队伍建设。
  县级以上中医医院及综合医院的中医预防保健服务科室的组织结构和功能定位应相对独立,业务工作应与医疗服务科室有机联系,成为医院的一级服务科室。地市级以上中医医院应利用中医药人才与技术优势,成为本区域内中医预防保健服务的技术中心、研究中心和指导中心;县级中医医院应在积极开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的同时,加强对区域内基层医疗卫生保健机构中医预防保健服务的人员培训和业务指导。
  中医预防保健机构作为专门提供中医预防保健服务的机构,应根据相关要求加强基础设施条件建设,规范设置服务区域,并按照《中医特色健康保障服务模式服务基本规范》的要求,严格服务流程,提供规范的中医预防保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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