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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现金调拨工作中存在问题的指示[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公布废止金融规章目录(第一批)的通知》(发布日期:1990年2月19日 实施日期:1990年2月19日)废止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现金调拨工作中存在问题的指示
(1954年11月5日 (54)银发穆字247号)


  根据总行工作组到若干地区了解现金调拨工作中各行提出的问题及各行向总行反映的一些问题,经研究后,提出下列意见,供各行参考执行。
  (一)关于匡计表方面的问题:
  1.上下级行的匡计表如何结合
  此一问题的解决主要在于上级对下级情况之掌握。如上级行对下级行的基本经济情况与近期经济动态,有规律、有材料、能掌握住,而且材料比较完全,上下级的统计编出后就能符合,或悬殊较小。但目前各行对下级情况还抓不住,没把握,因此一般对一些宽打窄用的行,不收核减;请领少的行也不能主动多给;从而产生不结合的问题。目前的有行采取支或中支在编报本旬匡计表时,并匡报下一旬情况或总的收付及大致需要请领数字,分行在编下一旬匡计时,就可据以参考,而不致相差过远。各行可参照,并希继续研究摸索,以便更好地解决这一问题。
  今后区行撤销后,匡计表可作到上级先匡,待下级行上报后,对照研究,再汇总上报。
  2.匡计和计划如何结合-
  现金出纳计划要按季(分月)编缺点,计划一个季度的现金投放和回笼,分月计划是根据计划季度内各月的特点而规定的。季度计划的进度,它是分旬匡计的基础,又是使匡计结合季度计划的关键,因此精确计算月度计划是使匡计与计划结合的重要一环。在执行过程中,匡计实际进度与月度计划不符,在不影响季度计划的原则下,可以自行调整月度计划,在上级的书面匡计表上说明。如影响季度计划而采取积极措施,仍不能解决者,应及时修正原计划报上级行批准,并说明原因。
  3.请领额如何计算-
  使用分项目分日或在分项目不分日的匡计之处,另编分日不分项目的附表,请领额的计算就容易解决。现在的问题是大部分处行处都是使用分项目不分日的匡计表,因而对请领额就只有估计,可靠程度很低,上级也难以审核。目前还没有很好的办法来解决;有待各行在工作中摸索创造。下列两点意见,供研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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