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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补充制定钞票封装办法以克服运输中的散捆的指示[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公布废止金融规章目录(第一批)的通知》(发布日期:1990年2月19日 实施日期:1990年2月19日)废止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补充制定钞票封装办法以克服运输中的散捆的指示
(1950年12月16日 (50)总发字305号)


  查近来款项调运当中发生不少散捆松把现象,致有一次运送数月点不清楚,不但在点收时增加很多困难及浪费人力,且于发生错误后,也难追究责任,使人民财产蒙受损失,影响倾向流通。究其根源,除运输搬扛未能注意等原因外,其基本原因在封装技术上尚存在如下问题:
  一、用麻袋装票子──几十捆钞票装在一个麻袋内,因用汽车、大车运输颠甩致形成散乱;
  二、捆票绳质量差──因捆票所用白麻经,或质量很差的棉丝绳,有的还很细,几经磨擦,即行折断;
  三、封包捆扎不紧,更易散捆。
  兹为杜绝以上现象,认为除应首先加强出纳干部对工作的责任心,并提高其技术外,尚须注意以下几点:
  一、封装捆扎要紧,其办法:
  1.在没有工具前,应将票币点清后,码齐放正,用重东西压紧,以减低弹力(此法适用于内部整点),然后再捆,并在手指中间要戴皮套,以便利工作(皮磁用作皮鞋之皮作成),长度根据适应需要,只管手节之不疼,并露出手指。
  2.总行正研究捆票工具,以解决今后捆扎之困难。各地如有更好办法,可报总行推广实行。
  二、捆绳质量与粗细之规定:
  1.棉线绳应用四股合成(并用新棉花),绳粗直径二点五毫米。
  2.麻绳要双股合成(且用好麻),绳粗直径二点二毫米(如麻绳不好纹,可稍加粗)。以上两种,可根据具体条件使用之。
  三、大麻袋包装:
  1.为了计算统一避免差错起见,决定每麻袋不分票面大小,一律装六十捆。
  2.麻袋封条与缝口:
  (一)缝口──在票券装起缝好后,用封条将缝口封贴之,这样能证明麻袋被人拆开与否(因封条用面糊糊好后,连同缝口麻绳与麻袋粘在一起,要想拆封必须剪绳,剪开即不易再缝,如再缝其麻绳执必在封条外,就证明是拆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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