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积极做好沟通协调工作。“二手车交易市场升级改造示范工程”是搞活流通扩大消费采取的重要措施,对繁荣二手车市场,促进汽车消费更新换代,扩大汽车消费需求具有积极作用。各地商务、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协作,认真落实;加强与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沟通,落实地方配套资金,争取相关政策支持,积极帮助企业解决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二手车交易市场升级改造示范工程”顺利实施。
为确保升级改造工作顺利进行,“二手车交易市场升级改造示范工程”项目所需交易、服务、市场管理系统的软件由商务部组织统一开发。
(四)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根据本通知规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于2009年8月31日前报商务部备案,明确项目申报、验收的具体程序和所需材料等具体要求,申报材料应当包括“二手车交易市场升级改造示范工程” 项目申请书(附件3),升级改造项目实施方案,企业设立的相关证明文件等材料。各地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加强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经验,如有问题,要及时向商务部反映。
特此通知
附件
1.二手车交易市场升级改造建设规范
2.“二手车交易市场升级改造示范工程”项目申请汇总表(略)
3.“二手车交易市场升级改造示范工程”项目申请书
二〇〇九年七月十七日
附件1:
二手车交易市场升级改造建设规范
一、主要功能
消费环境良好:场区布局合理,车辆及人员进出口设置合理,环境整洁、美观、各类标识清楚齐全,面积一般不低于2万平方米;场内设置查验区、评估区、展示区、交易大厅;交易大厅宽敞明亮,面积一般不低于500平方米,设有专门的消费者休息区,各项服务完备。
交易便捷顺畅:在场区及交易大厅明显位置设立交易流程示意图,流动交易手续办理、注意事项等;在交易大厅中设立至少3台以上触摸屏式信息查询机器,可以供消费者随时查询车辆的基础参数,包括品牌型号、颜色、驱动方式、变速箱类别、第一次上牌日期、使用性质等相关信息,查询同时期、同品牌参考价格,查询各项手续是否完备以及交通违法记录等重要信息。设立电子排队叫号系统,方便消费者。
信息发布及时:在交易大厅中设立电子显示屏,滚动公布待交易车型、颜色、使用年限等车辆主要信息,及时更新已交易车型的价格,供消费者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