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生态旅游发展现状调查与评估的通知
(环办〔2009〕9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厅(局)、旅游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旅游局和环境保护部印发的《全国生态旅游发展纲要》,全面掌握和科学评估我国生态旅游发展现状,为进一步制定和完善生态旅游发展政策提供科学依据,环境保护部和国家旅游局决定联合开展全国生态旅游发展现状调查与评估。
全国生态旅游发展现状调查与评估工作以问卷调查和典型区现场调查的办法进行,环境保护部和国家旅游局负责指导,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保、旅游等部门组织开展,由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提供技术支持。现将《全国生态旅游发展现状调查与评估工作方案》和《生态旅游现状调查问卷》印发你们,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保、旅游部门加强合作,按要求组织开展生态旅游的地方填写《生态旅游现状调查问卷》,由环保部门汇总于2009年8月底前报环境保护部。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生态司 潘英姿
联系电话:(010)66556337
附件:1.《全国生态旅游发展现状调查与评估工作方案》
2.《生态旅游现状调查问卷》(略)
二○○九年七月八日
附件一:
全国生态旅游发展现状调查与评估工作方案
一、目标和成果
(一)总体目标
在科学调查全国生态旅游发展现状的基础上,分析我国生态旅游发展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各类问题,评估生态旅游发展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建成中国生态旅游发展状况数据库,总结我国在生态旅游发展过程中的成功经验,提出今后我国生态旅游可持续发展的若干建议。
(二)预期成果
中国生态旅游发展现状报告(特点、成功经验与问题);
建成生态旅游状况基本数据库;
生态旅游现状评估指标体系;
促进我国生态旅游可持续发展的建议报告。
二、内容和方法
(一)调查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