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着力创新,注重实效。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开展通俗易懂、寓教于乐、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增强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提高宣传效果。
测绘法宣传日宣传活动方案或计划、有关宣传活动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材料,请及时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分别报送国家测绘局管理信息中心(support@sbsm.gov.cn)和中国测绘报社(zgchb@sbsm.gov.cn)。
测绘法宣传日活动总结请于9月底前以书面和电子邮件两种形式报国家测绘局。(chengxj@sbsm.gov.cn)。
联系人:国家测绘局行业管理司 程晓军 68346613
国家测绘局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一日
附件:2009年全国测绘法宣传日主题宣传画征订单
征订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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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 价
(含邮寄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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