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着力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的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要进一步加强对优秀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带头人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的宣传,充分发挥典型引路、示范带动的作用,特别是突出组织农民闯市场、合作生产保质量、培养造就新农民、增收致富靠合作的好做法、好经验,为广大农民群众树立一批可学可比的典型,让社会各界广泛知晓一批品牌叫得响、质量安全优的知名专业合作社,进一步扩大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社会影响。
三、切实加强领导,采取多种措施,把《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普法宣传工作引向深入
宣传贯彻《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是当前法制宣传教育的一项重要任务。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司法行政机关、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抓好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供组织保障。宣传《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是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把宣传普及《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摆在农村普法宣传工作的突出位置,加强组织领导,搞好统筹规划,明确专人负责,形成主要领导率先学、分管领导重点抓、业务部门全面落实的组织领导格局,为深入持久地开展宣传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加强协作配合,健全工作机制。要建立健全《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普法宣传的工作协调机制,密切联系,统筹安排,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相互支持配合。要把《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列入农村普法重要内容,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导读》为基本培训教材,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集中开展普法学习教育。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建立学习考核机制,增强各级干部学习掌握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律知识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增强各级干部运用法律知识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能力。
(三)运用多种手段,增强宣传效果。要充分发挥基层法制宣传员的作用,定期制作发布一批法律宣传画图,生动直观地阐述立法背景、目的和有关法律释义。要采取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密切结合“法律六进”活动,通过发放宣传材料、张贴宣传标语口号、制作黑板报、编排文艺节目、举办法制讲座和咨询、开展法律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手机短信、远程教育等多种手段,形成多角度、全方位的立体宣传格局。从2009年起,确定每年7月的第一个星期六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律宣传日”,各地要积极组织各种新闻媒体集中开展《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宣传活动,积极为“宣传日”活动营造良好氛围,为深入贯彻实施《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创造良好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