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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关于做好2010年中央预算内农业投资计划草案编报工作的通知

农业部关于做好2010年中央预算内农业投资计划草案编报工作的通知
(农计发[2009]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林)、畜牧、渔业、农垦、农机、乡镇企业厅(委、局、办),部有关直属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10年中央投资计划草案编报和中央投资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09]1425号)要求,为做好2010年中央预算内农业投资计划草案编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把保持农业农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首要任务,围绕稳粮、增收、强基础、重民生,集中精力加强标准农田、新一轮“菜篮子”、草原建设保护、农村废弃物资源利用、基层农业公益服务能力等项目建设,统筹安排“十一五”规划和有关专项建设规划确定的任务,扎实做好前期工作和项目储备,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夯实农业发展基础。特别是要支持对拉动经济增长最直接、最有力、最有效的项目,努力扩大农村消费需求。

  二、重点安排领域

  (一)全国标准农田建设工程。主要包括新增千亿斤粮食田间工程项目、棉油糖生产基地和旱作节水农业示范等。

  (二)新一轮“菜篮子”工程。主要包括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和奶牛养殖小区等。

  (三)草原建设与农业生物资源保护工程。主要包括退牧还草、农业野生植物及水生生物保护等。

  (四)全国农村废弃物资源利用工程。主要包括农村沼气工程、农村清洁工程等。

  (五)现代农业公共服务能力条件建设工程。主要包括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条件建设工程、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工程、植物保护工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工程、种植业种子工程、养殖业良种工程、渔政渔港工程等。

  (六)其他。主要包括农垦危房改造、血吸虫病综合治理、直属单位(垦区)基础设施及其他项目。

  三、工作要求

  (一)关于投资计划编报规模。要合理控制投资计划编报规模,原则上按照各有关专项建设规划或建设方案提出的2010年建设任务确定编报规模,没有明确建设任务的可按照2009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实际安排规模编报。所有中央预算内投资都必须安排到具体项目,不得安排打捆项目和预留待分配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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