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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瑞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资本保证金处置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瑞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资本保证金处置的批复
(保监财会〔2009〕523号)


瑞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瑞泰人寿资本保证金存款变更存放银行的请示》(瑞泰人寿〔2009〕第72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公司将存放于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天河直属支行的人民币2000万元资本保证金存款转存至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徐家汇支行。请你公司在资本保证金存妥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本保证金存款协议》原件和背书后的存单复印件报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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