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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下发2008年度金融机构短期外债指标的通知[失效]

  注:中资金融机构包括: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等。

  附表2:
  2008年度部分外资金融机构短期外债余额指标核定情况表
  (国家外汇管理局核定)

  单位:万美元

金融机构名称

2008年度指标

金融机构名称

2008年度指标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191250

韩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29835

三菱东京日联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189777

永亨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27540

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136982

荷兰银行上海分行

25500

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111690

富通银行上海分行

24480

瑞穗实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104831

华侨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22440

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89250

美国银行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21908

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75570

法国巴黎银行北京分行

19482

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41697

宁波国际银行

9690

中银(香港)上海分行

39270

德意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7650

澳新银行上海分行

34170

摩根大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5994

东方汇理银行上海分行

31620

德富泰银行

1530

友利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29936

合计

1272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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