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家核安全局关于印发《海阳核电厂一期工程2号机组核岛基坑负挖验槽核安全检查报告》的函


  四、检查结果和整改要求

  1.山东核电有限公司和各级承包商在2号机组核岛基坑负挖施工中制定了较完整的施工程序和质量保证控制程序,并在工程施工中得到落实,质量保证管理体系运转正常,基坑负挖施工满足法规和设计的有关要求。

  2.核岛基坑地质编录结果显示,2号核岛基底岩性为微风化的粉砂岩、细砂岩和页岩,坑内发育一条小断层和一条挤压破碎带,断层规模小,其碎裂岩受后期热液影响胶结较好,见方解石细脉,岩石强度较高,地基条件与工程地质详勘报告调查结论及初步安全分析报告的描述基本一致。核岛基坑内未见不良地质现象,核岛地基是稳定的。

  3.验槽结果表明,2号核岛基岩面清理干净,保护有效,施工质量良好。

  4.检查组结合本次检查情况,为确保建造质量,提出如下管理要求:

  (1)对2号核岛基坑边坡滑坡和底板局部超挖现象,应按照相关规范和设计部门的要求进行处理,所采取的工程措施要按照基础施工质量控制程序实施和记录。

  (2)对基坑开挖揭示的地质现象的描述,应结合前期勘察资料给出明确恰当的结论,并注意描述的一致性。

  (3)应加强对基坑和坑壁的有效保护,做好防水排水措施,避免基坑长时间裸露。

  (4)应结合施工场地、爆破成形、装药量等完善爆破施工设计和施工程序,进一步为后期核电工程爆破施工积累经验。

  (5)山东核电有限公司在工程建设中应保证施工计划与施工进度的相互协调,充分利用经验反馈,加强施工管理,确保施工质量。

  附一:
  检查组成员名单

序 号

姓 名

单   位

职务/职称

1

焦殿辉环境保护部核安全管理司核电三处项目官员

2

冯建平环境保护部上海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处长

3

周 群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研高

4

刘 石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工程师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