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新西兰政府关于电子电器产品及其部件合格评定的合作协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http://mranz.cnca.gov.cn/mra/NewZealand/。
  各省级质检部门在依据《协定》开展认证执法过程中,如遇到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委,以便我委加以指导。
  附件: 《协定》内容说明

二○○九年五月十三日

  附件:
《协定》内容说明

  《中新互认协定》由正文和《实施安排一》及其列表A.1、A.2、B、C、D和E组成。
  正文共分六个部分,总计二十一条,分别描述了协定适用的术语,范围以及协定覆盖产品合格评定的强制性要求、标准、互认模式和程序,并对双方的信息交换以及对获证产品监管方面的合作等进行了规定,包括就针对相关产品的执法检查、行政处罚的信息进行相互通报的规定。
  《实施安排一》对正文中涉及的内容进行了更加具体化的规定,特别是明确了协定实施的部门和机构,包括双方的主管部门、认可机构和人员认证机构、认证标志发放管理机构等。
  列表A.1和A.2分别为中国出口新西兰和新西兰出口中国的特指产品(即属于互认范围的产品)目录、适用的标准及差异、适用的CCC认证实施规则。列表B、C、D、E分别为接受或指定检测机构、认证机构、检查员注册的强制性要求以及与标志相关的要求。
  《中新互认协定》的全文可以在认监委的网站和中新互认专门的网站http://mranz.cnca.gov.cn/mra/NewZealand/上阅览、下载。
  《中新互认协定》适用于在中新两国境内生产组装并直运贸易的电子电器产品。互认范围为我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CCC)与新西兰合格自我声明目录、售前许可目录交叉的产品。目前确定的产品包括电线电缆、电器附件、低压电器、电焊机、电动工具、家用电器、音视频产品、信息技术设备、照明设备9类产品。协定覆盖产品的类别和种类可根据相关需求,由双方商定后进行增删。
  对于中国出口新西兰的电子电器产品,可以依据《中新互认协定》申请由认监委指定的检测机构与认证机构对产品进行检测和CCC认证,证明产品符合CCC的要求和新西兰的差异要求。依据《中新互认协定》获得CCC认证,并加施了CCC标志和NZ标志的产品将可以合法地进入新西兰并在市场销售。中国出口新西兰的产品的认证证书为CCC认证证书+附件,附件以证书形式出现,证书编号为所属CCC证书编号后加上字母NZ,证书上说明该附件是依据“协定”颁发,仅限于产品出口新西兰时使用,并应与所属CCC认证证书联合使用。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