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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经委、公安部、铁道部、交通部、民航总局、轻工业部、农业部、商业部、供销合作总社关于控制生产出售和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乘坐车船飞机的紧急通知

国家经委 公安部 铁道部 交通部 民航总局
 轻工业部 农业部 商业部 供销合作总社关于严格控制生产
 出售和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乘坐车船飞机的紧急通知
 (1980年11月19日 经交[1980]462号)


各省、市、自治区经委、公安、轻工、农业、交通、民航、商业局(厅)、供销合作社,各铁路局、东北铁路办事处,国务院有关部委:
  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和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旅客运输任务日益繁重。保证旅客运输的安全,是一件只能做好不能做坏的大事。但是这几年由于有些单位非法生产、销售拉炮、摔炮、打火纸等易燃易爆物品,和一些旅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乘坐车船而发生多次火灾、爆炸事故,旅客伤亡惨重,国家财产损失巨大,教训极为沉痛。
  今年二月,国务院转发了铁道部《关于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站上车保证春运安全的紧急报告》,对旅客安全运输工作提出了严格要求,在执行中取得了较好效果。但是,由于旅客运输日益紧张,防范措施还不够有力,旅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乘坐车船飞机酿成的火灾、爆炸事故仍不断发生,使人民生命财产蒙受了无法挽回的巨大损失。当前客运急剧增加,元旦、春节将更加紧张。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客运安全问题,切实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努力避免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为此特作如下通知:
  一、铁道、交通、民航等部门要切实加强客运安全工作。要广泛深入地开展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站上车、进港上船、进场上飞机和违章托运的宣传教育。请报纸、电视台、广播电台予以适当配合,讲明意义,晓以利害,号召广大旅客互相监督,自觉遵守。各地公安、铁道、交通部门要密切配合做好查堵工作。对查出的易燃、易爆物品及时进行安全处理。
  二、严格禁止使用氯酸钾、赤磷、雄黄等药物加工生产、销售打火纸、拉炮、摔炮等危险物品。这些危险品不用明火点燃,而稍加压、挤、拉、摔、磨擦即可起火爆炸,不仅在生产、运输过程中易于酿成事故,而且儿童玩耍此类物品引爆放散的毒性气体吸入喉管内脏,也有害于他们的健康发育。为此,要求烟花爆竹生产部门,坚决按照轻工、农业、公安部和国家劳动总局一九七八年十月联合通知和轻工、农林部一九七九年二月发的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以及今年二月公安、铁道两部联合召开的春运安全会议精神,禁止烟花爆竹生产单位加工生产拉炮、摔炮和打火纸;对现有存货要停止出售,非法生产的要销毁;化工、商业、物资部门要建立健全销售氯酸押、赤磷、雄黄等产品的管理办法,由各省轻工、农业部门指定专门工厂生产供应,并规定严格的销售、包装和托运办法。
  三、加强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管理。对未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给营业执照的生产单位,要坚决取缔;铁爆、易爆物品生产主管部门要抓紧制定和颁发生产操作规程、原料配方和成品的质量标准。生产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执行,不合格产品不得出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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