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中央关于表彰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和全国团建先进县(市)的决定
(中青发[2007]35号 2007年12月12日)
2007年,全国各级团组织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建带团建,全面推进基层团建基础工程,不断深化创建“五四红旗团委”活动,基层团建工作迈上了新台阶,涌现出一大批优秀典型。为表彰先进,进一步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共青团中央决定,授予清华大学团委等10个基层团委“全国五四红旗团委标兵”、中国石化集团北京燕山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团委等185个基层团委“全国五四红旗团委”;授予大港油田集团公司井下作业公司第一修井分公司团总支等10个团支部(总支)“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北京市延庆县延庆镇东关村团支部等284个团支部(总支)“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授予共青团北京市东城区委等59个团县(市、区)委“全国团建先进县(市)”。
这次表彰的全国五四红旗团委标兵和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和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是全国基层团组织的优秀代表。他们认真研究探索新时期基层共青团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分别按照“班子建设好、主题活动好、支部建设好、活动阵地好”和“有一个好的领导班子、有一支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团员队伍、有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的适合团员青年特点的活动、有一套行之有效的团组织工作制度、有保证团组织工作正常开展的必要经费和活动阵地”的创建标准,坚持围绕党政中心工作,竭诚服务青年,以工作促建设,以建设求活跃,不断增强基层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集中展现了新时期基层团的建设和团的工作取得的新进展。这次表彰的全国团建先进县(市),是全国团县(市、区)委的先进典型。他们按照“基层团组织建设好、自身建设好、基层团组织工作开展好”的争创标准,全面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组织领导有力,推进措施扎实,充分调动了基层团组织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在改进工作作风、指导基层工作和狠抓工作落实等方面取得了突出的成绩。
团的基层组织是全团工作的基础,是团的建设的重点,团县(市、区)委在推动团的基层组织建设中处于承上启下的关键地位。希望受到表彰的基层团组织和团县(市、区)委再接再厉,开拓进取,在团的建设和工作中不断取得新的成绩。全国广大基层团组织和团县(市、区)委要向受到表彰的单位学习,切实重视和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大力推动县(市)团委、基层团委和团支部“三级联创”活动,推动团的基层组织不断跃上新台阶,进一步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开拓进取,求真务实,奋力拼搏,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1.全国五四红旗团委标兵名单
2.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名单
3.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名单
4.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名单
5.全国团建先进县(市)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