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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共青团2008年“服务青少年月”活动的通知

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共青团2008年“服务青少年月”活动的通知
(中青发[2008]4号 2008年1月5日)


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军委总政治部组织部,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

  2008年元旦春节期间,在开展好“真情助困进万家”活动的基础上,全团将集中力量开展“服务青少年月”活动,为广大青少年特别是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进城务工困难青年、城市社区和农村困难青少年等做实事、办好事、解难事,让广大青少年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团组织的关心与帮助。

  现将共青团2008年“服务青少年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本系统贯彻落实的具体方案,于1月11日前报团中央办公厅;活动结束后,请将活动情况和成效及时报团中央办公厅。

共青团2008年
“服务青少年月”活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党中央书记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团十五届六中全会部署,就全团开展2008年“服务青少年月”活动,作出如下安排。

  一、主题

  竭诚服务青少年 共建共享促和谐

  二、时间

  2008年1月上旬至2月中旬

  三、总体要求

  抓住节日期间的有利契机,切实履行好共青团服务青少年的职能,把竭诚服务青少年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增强服务意识,完善服务手段,拓展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能力,为广大青少年特别是困难青少年提供扎实有效的服务。

  四、主要内容

  (一)服务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

  1.各级团组织要结合实际,广泛筹集资金,为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大学生提供奖学金、助学金;深入经济困难大学生当中,开展慰问活动。(学校部负责)

  2.开展“百城万企进校园”活动,为大学毕业生特别是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毕业生就业创业提供实实在在的帮助。(青工部负责)

  3.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节日文化和联欢活动,让留校经济困难大学生感受到团学组织的温暖。(学校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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