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由于种种因素的影响,残疾人总体生活水平与社会平均水平还有较大差距,相当多残疾人的贫困状况没有得到根本改善,残疾人在基本生活保障、康复、教育、就业等方面还面临许多困难,实现残疾人达到小康生活的任务还非常艰巨。国家统计局监测显示,2006年全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程度为69.1%(参见表2),比全国残疾人小康实现程度高出226个百分点。虽然两套指标体系不完全相同,但也能反映出一定的差距。
(二)残疾人生存状况亟待改善
在监测指标体系的三个方面中,生存状况实现程度为51.1%。
其中,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是权重最大的指标。监测表明,2007年度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程度为32%。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仅占全部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8.03%。其中,城镇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占全部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2.6%,农村残疾人家庭人均纯收入占全部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的86.5%,城镇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是农村残疾人家庭人均纯收入的2.37倍。这表明城乡残疾人之间的收入水平,以及残疾人的收入水平与全社会平均收入水平差距较大。
从医疗保健支来看:2007年度,城镇残疾人家庭人均医疗保健支出为1127.2元,是全部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医疗保健支出的1.82倍;农村残疾人家庭人均医疗保健支出为465.1元,是全部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医疗保健支出的2.43倍。从消费支出结构来看:城镇残疾人家庭人均医疗保健支出占全部消费支出的比重为20.55%,比全部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医疗保健支出比重7.14%高出13.41个百分点;农村残疾人家庭人均医疗保健支出占全部消费支出的比重为16.66%,比全部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医疗保健支出比重6.77%高出9.89个百分点。无论是城镇残疾人家庭,还是农村残疾人家庭,医疗保健支出在残疾人家庭消费支出中所占份额都非常大。
从交通和通信支出来看:2007年度,城镇残疾人家庭人均交通和通信支出为327.04元,占全部城镇居民家庭人均交通和通信支出的2851%;农村残疾人家庭人均交通和通信支出为177.15元,占全部农村居民家庭人均交通和通信支出的61.35%。残疾人家庭出行和通信支出普遍低于一般居民家庭。
恩格尔系数是衡量居民生活质量最重要指标之一。2007年度,残疾人家庭恩格尔系数为46.74%,与全部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39.8%相差很大。其中,城镇残疾人家庭恩格尔系数为43.78%,与全部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35.8%相差甚远;农村残疾人家庭恩格尔系数为47.73%,与全部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43%也有一定的差距。
2007年度,残疾人家庭人均生活用电量为61.4千瓦小时,仅占全部居民家庭人均生活用电量249.4千瓦小时的24.6%,显示残疾人家庭消费水平,特别是家庭电器化水平不高,与社会平均水平相差较大。
2007年度,残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为19.3平方米,占全部居民家庭人均住房面积24.4平方米的79%,说明政府出台的危房改造、廉租房政策有成效,但残疾人住房水平与整体平均水平还有差距,有待进一步改善。
2007年度,适龄残疾人在婚率(男22岁以上,女20岁以上)为63.5%,与全部适龄人口在婚率84%相差较大,其主要原因是残疾人离婚率,特别是丧偶率高于全部适龄已婚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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