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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2007年度全国残疾人状况监测主要数据报告》和《2007年度残疾人小康实现程度分析报告》的通知


  18岁及以上农村残疾人中,从未上过学的比例为49.1%,小学教育程度的比例为36.0%,初中教育程度的比例为12.1%,高中教育程度的比例为2.1%,中专教育程度的为比例为0.5%,大学专科教育程度的比例为0.2%。

  (三)就业状况

  1.职业技能培训

  从监测数据看,在就业年龄段 生活能够自理的残疾人中,有3.2%在1年内接受过职业技能培训,有96.8%在1年内未曾接受过职业技能培训。

  2.城镇失业登记

  在就业年龄段生活能够自理的城镇失业残疾人中,进行失业登记的为10.6%。

  3.就业情况

  城市中,有32.4%的在就业年龄段生活能够自理的残疾人有工作;农村中,有53.1%的在就业年龄段生活能够自理的残疾人有工作。

  4.未就业原因

  生活能自理的18到59岁的男性和18到54岁的女性残疾人中,未就业原因的前三位是,城市中依次为退休(21.2%)、丧失劳动能力(20.9%)、因单位原因失去原工作(18.6%);农村中依次为丧失劳动能力(40.8%)、料理家务(34.7%)、其他原因(16.2%)。

  5.未就业生活来源

  生活能自理的18到59岁的男性和18到54岁的女性残疾人中,未就业者生活主要来源是,城市中依次为领取基本生活费(36.2%)、靠家庭其他成员供养(35.3%)、退休金(21.5%)、其他(6.1%);农村中依次为靠家庭其他成员供养(76.3%)、其他(10.5%)、领取基本生活费(9.3%)。农村中一半以上要依靠家庭供养,对家庭的依赖性较大。

  (四)社会保障状况

  1.社会保险情况

  16岁及以上城市残疾人中,参加社会保险的比例为42.1%。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比例为33.3%,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比例为36.0%,参加失业保险的比例为3.3%,参加工伤保险的比例为1.6%,参加生育保险的比例为0.7%。未参加任何社会保险的比例为58.0%。

  16岁以上农村残疾人中,参加社会保险的比例为10.8%。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比例为2.3%,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比例为9.5%,参加失业保险的比例为0.1%,参加工伤保险的比例为0.3%,参加生育保险的比例为0.1%。未参加任何社会保险的比例为89.2%。

  2.最低生活保障和救济情况

  城市中,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残疾人比例为19.7%,比2006年的13.3%有所提高;农村中,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比例为12.5%,比2006年的5.1%有较大提高。

  城市中,获得救济(现金或食物)的残疾人比例为22.2%,比2006年的9.8%有很大改善;农村中,获得救济的残疾人比例为26.6%,比2006年11.7%也有所提高。

  3.救助需求情况

  接受监测的残疾人中,救助需求比例最高的是医疗救助,城市为57.8%,农村为69.1%;其次为生活救助,城市为41.4%,农村为60.2%;第三位的是康复救助,城市为30.1%,农村为37.9%。最后是教育救助,城市为10.4%,农村为14.7%。

  4.参加农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情况

  监测的农村残疾人中,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比例是84.4%,未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残疾人占15.6%。大多数农村的残疾人参加了农村新型合作医疗。
  (五)环境和社会参与状况

  1.社区(村)提供服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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