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调配合相关部门查处侵害残疾人权益的案件,并加强已处理案件的宣传,切实维护残疾人权益,提高全社会维护残疾人权益的意识。
各省要切实贯彻落实七部门文件和国务院残工委秘书处、中国残联贯彻落实七部门意见的通知精神,发挥残疾人代表组织的作用,结合当地实际,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有关部门的理解和支持,制定实施贯彻落实意见;要指导各市本着“从实际出发,区别对待,规范管理,逐步淘汰”的原则和“不能再出台与《意见》精神相悖取消运营的文件,允许和默许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运营的城市,要切实加强管理,变无序运营为有序运营;已取消运营但未出台切实可行的保障残疾人就业和生活政策、残疾人生活困难、反映强烈的,要依据《意见》精神,对运营问题进行研究安排”的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管理办法,建立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运营长效管理机制,以妥善解决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运营问题,维护残疾人权益和社会稳定。各省要协调相关部门,加强文件落实情况的检查,赴有关市、县督导问题的解决。
各省加强对100个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工作的指导,组织创建城市学习掌握“十一五”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工作标准,切实按照工作标准开展创建工作,完成年度任务。未参加创建的城市,参照工作标准,推进无障碍建设。积极开展无障碍建设培训,普及无障碍知识,提高相关人员执行规范的自觉性和能力。通过印发宣传折页、小册子、在电台、电视台播出专题(栏)节目等多种形式,加强无障碍建设宣传,提高全社会无障碍意识。切实采取措施,争取资金支持,制定实施规划,推进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和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无障碍改造工作。北京等相关城市,根据国际残奥委会和无障碍规范的相关要求,争取政府和相关部门重视和支持,切实采取措施,加强无障碍建设和改造,进一步促进奥运会、残奥会无障碍建设。
(四)残疾人信访工作
深入贯彻国务院《
信访条例》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认真落实《残疾人联合会信访工作规定(试行)》、《中国残联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信访工作的意见》、《中国残联贯彻落实国务院<信访条例>的指导意见》,健全组织体系,完善工作机制,拓展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加强干部培训,规范信访行为,建立与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沟通渠道和综合协调机制,健全信访问题跟踪督导与处置突发群体性信访事件的应急机制,努力提高信访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