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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转发《2008年全国残联系统维权工作要点》的通知

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转发《2008年全国残联系统维权工作要点》的通知
(残联厅发[200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残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黑龙江农垦总局残联:

  为贯彻落实中国残联《关于印发〈2008年残疾人工作要点〉的通知》(残联发〔2007〕49号)精神,切实做好2008年残疾人维权工作,经中国残联领导同志同意,现将《2008年全国残联系统维权工作要点》转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

二○○八年一月十六日

  2008年全国残联系统维权工作要点

  2008年,维权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紧抓国家加强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和奥运会、残奥会召开的重大机遇,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残疾人事业文件的要求,进一步将残疾人维权工作纳入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残疾人事业大局,坚持以残疾人为本,加快完善残联维权组织、业务体系,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意识、水平,继续着力推进涉及残疾人长远、根本利益的立法和政策制定工作,加大当前残疾人权益保障面临的突出、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力度,畅通与残疾人的联系渠道,努力推进法制建设、权益保障、信访等各项业务工作,全面完成《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及配套实施方案年度任务,把残疾人维权工作推进到一个新阶段,切实维护残疾人权益。

  一、中国残联维权工作

  (一)加快完善残联维权组织、业务体系,提高为残疾人和基层服务的意识、水平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残联维权机构建设的通知》 “省残联要单独设立维权部(处),市(地)残联要有维权工作部门,县残联要安排专人负责维权工作,明确维权工作的职责,维权工作要纳入残疾人工作考核内容”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维权组织建设,指导各地参考“增加处级领导职数、工作人员编制或增加处级领导职数、工作人员内部调整或不增编制和领导职数、人员内部调整”的原则单独设立维权部(处),推动这项工作取得实质进展,适时赴地方进行督导。

  开展培训是加强队伍建设的重要手段。继续举办残联系统维权工作者培训班,加强残联系统维权工作者培训,增强服务意识,掌握工作方法、方式,提高各级残联维权干部维护残疾人权益业务知识素质和政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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