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每年度6月底前,监督评估组将对上年度捐款使用情况进行评估。
附表:表一. 受助高中在校生和大学新生申请登记表(略)
表二. 受助高中在校生和大学新生花名册(略)
表三. 年度执行报告(略)
附件1:
“通向明天-交通银行残疾青少年助学计划”监督评估组名单
组 长:孙先德 中国残联副理事长
副组长:王梅梅 中国残联计财部主任
唐淑芬 中国残联教就部副主任
凌晓光 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
胡晏斌 交通银行企业文化部总经理
成 员:李东梅 中国残联教育就业部教育处处长
王彩霞 中国残联计财部综合处处长
曾 军 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计财部主任
徐 莹 交通银行企业文化部企业文化推进处高级经理
殷洪良 交通银行审计部审计二部部长
附件2:
特殊教育学校(院)设备补助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特殊教育学校(院)设备补助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项目监督评估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设备补助项目学校包括:
(一) 新(扩)建全日制公办高中阶段(含普高、中职,下同)特教学校(班)。
(二) 承担国家级残疾人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建设的高等特殊教育学院。
第三条 项目申请单位为省级残联,项目申请时,要明确省级残联应承担的管理责任,提出具体的监督管理措施。
第四条 申请程序
(一)首期项目每省(自治区、直辖市)最多申报2所高中阶段特教学校(班),并标注排列序号,申报起止时间为2008年4月1日至4月30日。
(二)申请设备补助的省级残联应按规定格式填写《特殊教育学校(院)设备补助项目申请书》,其内容包括"申请登记表"、"拟购置设备清单"及"项目可行性报告"(另附)。
(三)拟购置设备范围:高中主要为教育教学仪器、设备、文体器材、图书资料(音像)、课桌凳、寄宿生床铺和被褥等。高等特殊教育学院主要为用于开展残疾人职业教育师资培训的相关设施设备。
拟购置设备清单:包括项目设备(书籍、软件)名称、规格型号、需购数量、单价、用途、拟购置时间等内容。听力检测、理化生实验、计算机等整体教室应填列设备细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