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通向明天-交通银行残疾青少年助学计划”首期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残联[2008]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
为加快我国残疾人教育事业的发展,扶持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青少年接受教育,促进残疾人综合素质和生活质量的提高,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交通银行自2007年起,在10年之内,向中国残联捐赠人民币1亿元,共同实施"通向明天-交通银行残疾青少年助学计划"(以下简称"助学计划")。
"助学计划"10年周期内资金主要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完成学业,为特殊教育学校(院)和接受随班就读学生的普通学校添置教育教学设备,资助中西部地区新建特殊教育学校,资助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实习实训基地和残疾人职业教育师资培训等。
"助学计划"首期投入3000万元,执行时间原则上为2008年至2009年。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经商交通银行,中国残联制定了《"通向明天-交通银行残疾青少年助学计划"首期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一月二十一日
"通向明天-交通银行残疾青少年助学计划"首期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交通银行与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中国残疾人基金会达成的《"通向明天-交通银行残疾青少年助学计划"协议书》,对交通银行首期捐赠款,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 首期项目金额和执行期限
首期项目投入为3000万元人民币,执行周期原则上为2008-2009年。
二、 捐款使用范围与资助标准
(一)资助新(扩)建特殊教育学校(班),共计1600万元。其中:
1.中西部地区新建1-2所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的校舍基建补助费,视学校规模确定具体金额。
2.全国各地新(扩)建高中阶段(含普高、中职,下同)特殊教育学校(班)教育教学设备补助费,计划平均每校40万元左右。
(二)资助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含农垦总局)、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四川、重庆、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高中在校生(含普高、中职,下同)和大学新生完成学业,主要用于补助残疾学生在校学习、生活费用,两年共计1000万元。高中在校生和大学新生资金可打通使用。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