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社会责任评价。积极倡导外商投资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注重对企业在诚信经营、合法公平竞争、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评价与引导;加强企业在维护员工合法权益、员工工资与福利、员工健康安全、企业与消费者及供应商关系、参与社会公益事业、企业信息公开等方面的评价研究。
三、建立招商选资综合评价体系的主要工作
(一) 积极筹划,做好建立评价体系的组织领导工作。招商选资综合评价体系是一项系统工程,又是一项当前亟待加强的重要工作,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指派专人负责评价体系的建设,做到科学筹划,精心组织,推动评价体系建设的规范有序进行,同时做好本辖区评价体系的向下延伸工作。
(二)以基本框架为依托,科学构建评价体系。商务部为各地综合评价体系的建设提供指标体系基本框架。在此基础上,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要抓紧组织调查研究,根据评价体系的主要内容和建设原则,结合当地的招商选资实际,对评价体系的指标进行补充和完善,科学设置指标权重,创建与当地招商选资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评价体系。评价体系的建设应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及时做出修订,不断调整、补充反映吸收外资质量和水平提高的科学评价指标,为科学决策提供有力保障。
(三)加强数据采集,做好评价体系的数据源建设工作。当前吸收外资数据主要是依托外商投资企业审批管理系统和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系统进行采集。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好这两个数据平台,规范相关数据的收集,认真审核、完整填报,实现外商投资数据在审批和年检环节的全程采集。各地要积极探索,创新数据采集方式,不断拓展数据采集渠道,加强对新增指标的数据统计。对于投资环境、社会责任等定性指标的评价,各地应建立周期性主观评价数据采集制度,通过调查或问卷形式定期采集主观性评价数据。
(四)强化部门协调,建立与相关部门的合作机制。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与环保、土地、科技、劳动保障等部门的协调与配合。指标的设置应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保证指标设置的标准化和科学性;积极与相关部门建立数据交换机制,加强评价体系相关数据的补充与核对,准确掌握当地外商投资企业在节能减排、土地集约利用、技术创新、社会责任等方面的情况,为招商选资的评价工作提供详实、可靠的数据资源。邀请相关部门共同对外商投资企业进行科学评价,有效监督与管理,进行合理引导。
(五)做好数据填报,形成评价指标数据的定期上报制度。商务部将对各省招商选资工作进行年度综合评价,评价指标的相关数据以电子表格的形式由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自行填报。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按要求认真填写,确保报送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并将全国招商选资综合评价统计报表于次年三月底前上报商务部。商务部将以报送数据为依据,运用科学合理的运算方法对各地的招商选资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并于次年二季度公布评价结果。
(六)制定评价办法,为招商选资评价提供制度保障。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要根据本指导意见和评价工作的具体需要,制定相应的招商选资综合评价管理办法,对评价体系的指标设置、评价标准和方法、数据统计、评价工作流程及评价工作监督考核等内容做出明确规定,为评价工作实施提供制度保障。
(七)加强对招商选资的评价分析,建立招商选资综合评价的报告制度。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好招商选资综合评价体系这一有效平台,加强对当地招商选资情况的评价、分析和研究,挖掘吸收外资的特点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新形势下做好外资工作的新思路和新举措,形成年度评价报告,于次年年初将上一年度的招商选资综合评价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对在评价工作中研究发现的有关外商投资的新问题、新动向要及时汇总上报商务部。
商务部负责对全国的招商选资综合评价体系进行统一管理与指导,并将不定期地对各地的综合评价工作进行检查和督导。
附件:招商选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商务部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
招商选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序号
| 评价内容
| 评价指标
| 单位
| 数据来源
| 备注
|
1
| 综合质量
| 新批3000万美元以上外资项目数
| 个
| 商务部门
| |
2
| 实际使用外资增长率
| %
| 商务部门
| |
3
| 资金到位率
| %
| 商务部门
| |
4
| 鼓励类企业率
| %
| 商务部门
| |
5
| 出口销售收入占销售总收入比重
| %
| 商务部门
| |
6
| 就业增长率
| %
| 商务部门
| |
7
| 纳税增长率
| %
| 商务部门
| |
8
| 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参检率
| %
| 商务部门
| |
9
| 现存3000万美元以上外资项目数(年检数)
| 个
| 商务部门
| |
10
| 实际使用外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
| %
| 商务部门
统计部门
| |
11
| 外商投资企业实现工业增加值占当地工业增加值总额比重
| %
| 企业填报
统计部门
| |
12
| 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额占当地进出口总额比重
| %
| 商务部门
统计部门
| |
13
| 涉外税收占当地税收总额比重
| %
| 商务部门
| |
14
| 世界500强实际投资额占当地实际使用外资比重
| %
| 商务部门
| |
15
| 产业升级
| 鼓励类行业实际使用外资额占实际使用外资总额比重
| %
| 商务部门
| |
16
| 农业实际使用外资额占实际使用外资总额比重
| %
| 商务部门
| |
17
| 服务业实际使用外资额占实际使用外资总额比重
| %
| 商务部门
| |
18
| 生产性服务业实际使用外资额占实际使用外资总额比重
| %
| 商务部门
| |
19
| 高新技术产业实际使用外资额占实际使用外资总额比重
| %
| 企业填报
商务部门
| |
20
| 并购合同外资占合同外资总额的比重
| %
| 商务部门
| |
21
| 承接离岸服务外包合同执行额
| 万美元
| 商务部门
| |
22
| 承接离岸服务外包合同执行额增长率
| %
| 商务部门
| |
23
| 创新能力
| 高新技术企业数
| 个
| 科技部门
| |
24
| 研发中心数
| 个
| 科技部门
| |
25
| 有科技活动的企业数
| 个
| 统计部门
| 仅限大中型工业企业
|
26
| 科技活动人员数
| 人
| 统计部门
| 仅限大中型工业企业
|
27
| 科技活动经费筹集总额
| 万元
| 统计部门
| 仅限大中型工业企业
|
28
| 有研发活动的企业数
| 个
| 统计部门
| 仅限大中型工业企业
|
29
| 研发人员数
| 人
| 统计部门
| 仅限大中型工业企业
|
30
| 研发项目数
| 项
| 统计部门
| 仅限大中型工业企业
|
31
| 有新产品销售的企业数
| 个
| 统计部门
| 仅限大中型工业企业
|
32
| 新产品开发项目数
| 项
| 统计部门
| 仅限大中型工业企业
|
33
| 设立科技机构的企业数
| 个
| 统计部门
| 仅限大中型工业企业
|
34
| 企业办科技机构数
| 个
| 统计部门
| 仅限大中型工业企业
|
35
| 科技项目数
| 项
| 统计部门
| 仅限大中型工业企业
|
36
| 专利申请数
| 项
| 统计部门
| 仅限大中型工业企业
|
37
| 发明专利申请数
| 项
| 统计部门
| 仅限大中型工业企业
|
38
| 拥有发明专利数
| 项
| 统计部门
| 仅限大中型工业企业
|
39
| 技术改造经费支出
| 万元
| 统计部门
| 仅限大中型工业企业
|
40
| 技术引进经费支出
| 万元
| 统计部门
| 仅限大中型工业企业
|
41
| 消化吸收经费支出
| 万元
| 统计部门
| 仅限大中型工业企业
|
42
| 资源节约与环保
|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 %
| 环保部门
企业填报
| |
43
| 工业用地投资强度
| 万美元/平方公里
| 土地部门
商务部门
| 仅限工业企业
|
44
| 工业用地(工业增加值)产出强度
| 万元/平方公里
| 土地部门
商务部门
| 仅限工业企业
|
45
| 工业用地利润产出强度
| 万元/平方公里
| 土地部门
商务部门
| 仅限工业企业
|
46
| 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
| %
| 环保部门
| |
47
| 企业通过ISO14000认证率
| %
| 环保部门
统计部门
| |
48
| 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
| 吨标煤/万元
| 企业填报
| 仅限工业企业
|
49
| 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
| 立方米/万元
| 企业填报
| 仅限工业企业
|
50
| 单位工业增加值废水产生量
| 吨/万元
| 企业填报
| 仅限工业企业
|
51
| 单位工业增加值固废产生量
| 吨/万元
| 企业填报
| 仅限工业企业
|
52
|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 %
| 企业填报
| 仅限工业企业
|
53
|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 %
| 企业填报
| 仅限工业企业
|
54
| 社会责任
| 吸纳就业人数占当地就业总人数比重
| %
| 企业填报
人力资源部门
| |
55
| 在岗职工人均工资
| 元/年
| 企业填报
| |
56
| 在岗职工人均工资增长率
| %
| 企业填报
| |
57
| 培训经费支出额
| 元/年
| 企业填报
| |
58
| 社保覆盖率
| %
| 企业填报
| |
59
| 社保缴费总额占从业人员工资总额比重
| %
| 企业填报
| |
60
| 向社会捐赠支出
| 万元
| 企业填报
| |
61
| 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
| 人
| 安监部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