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社会和公民的消防法制意识。各地公安机关要将宣传普及
《消防法》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消防工作的重要内容,紧密依靠当地党委、政府,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切实加强
《消防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要积极争取将
《消防法》纳入全民普法教育规划,组织开展寓教于乐、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并结合“中国消防志愿者行动”,推动
《消防法》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不断提高社会和公民的
消防法治意识。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
《消防法》的意义、主要内容,让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全面了解、正确运用、自觉遵守、依法参与消防安全活动,依法自我管理、自我约束、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使
《消防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四、大力加强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努力做到公正、严格、文明、高效执法。各地公安机关要结合
《消防法》的学习培训,按照
《消防法》的规定,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消防执法工作制度和管理措施,大力加强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切实提高公安机关及其消防机构依法行政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认真依法履行消防监督管理职责。要建立完善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制度,加强对派出所消防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提高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水平。要从当地消防工作实际出发,加强和完善消防执法监督工作,切实落实各项消防便民利民服务措施,广泛争取社会各界对消防工作的支持和监督,进一步规范消防执法行为,努力做到公正、严格、文明、高效执法。
五、进一步加强消防组织建设,切实做好各项灭火和应急救援工作。各地公安机关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
《消防法》关于加强应急救援工作的新要求,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支持,加强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的人员、装备等保障。公安消防队要加强执勤训练,不断提高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能力,不断提高科学施救的指挥决策水平,不断提高战勤保障能力。要大力推动以公安消防队为主体的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推进乡镇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消防工作的需要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要加强对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的业务指导和专业培训,全面增强城乡火灾预防、扑救和应急救援能力,最大限度地保护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构建和谐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