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完善和落实国家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政策措施,维护农民工权益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农民工是我国改革开放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涌现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解决农民工问题,是我国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的一个重大问题。为切实解决农民工面临的突出问题,逐步建立保障农民工权益的长效机制,各级政府从统筹城乡发展出发,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制定实施维护农民工权益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2006年,国务院印发《关于
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明确了维护农民工权益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政策措施,并从上到下建立了农民工工作协调机构,全面部署开展维护农民工权益工作。二是认真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2003年以来,结合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通过不断加强日常监管,强化专项监督检查,加大对恶意欠薪、伤害讨薪人员、欠薪逃匿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为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提供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等措施,截至2007年7月底,全国累计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433.2亿元,大规模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得到遏制,欠薪举报投诉大为减少,解决拖欠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初步建立。三是推动用人单位与农民工依法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以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等农民工集中且流动性很强的行业为重点,开展专项签约行动,农民工劳动用工管理进一步规范。四是逐步改善农民工职业安全卫生条件。大力开展职业卫生、农民工疾病预防控制等监督检查工作,组织了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和摸底。以高危行业农民工为重点,组织全员安全培训,并把安全培训纳入监管监察内容,与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年审制度结合起来。仅2006年,全国就对2183万农民工进行了安全培训。五是不断改善农民工就业环境。全面取消了对农村劳动者进城和跨地区就业的限制。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向农村劳动者免费开放。连续三年在春节前后开展以帮助进城求职农民找工作为主题的“春风行动”。2006年起在全国选择了27个城市进行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在培训、就业、维权、保障等方面探索了有益经验。六是加强农民工培训。实施了
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技能就业计划、阳光工程、温暖工程等农民工培训计划,开展了建筑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创建活动,促进了农民工职业技能水平的普遍提高。2006年以来,对农民工的培训超过6000万人次。七是加快推进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工作。制定实施了推进高风险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平安计划”和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专项扩面行动,农民工参加工伤和医疗保险人数持续增长,截至2007年11月底,分别达到3799万人和3053万人。八是认真做好农民工相关公共服务工作。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农民工的计划生育、卫生防疫、文化生活和居住环境逐步改善。九是逐步健全农民工权益保障机制。农民工参与社区管理工作逐步推进。已有12个省区市统一了城乡户口登记制度。一批农民工土地承包纠纷得到妥善解决。在农民工集中的社区普遍设立了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系点,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和人民调解等活动,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近两年来,新加入工会的农民工有4125万,全国农民工加入工会的人数达到620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