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务院关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工作情况的报告

  当前,部分行业企业特别是中小型非公有制企业仍然存在着劳动合同签订率较低、劳动合同短期化问题突出、合同内容不规范或不履行等现象;一些用人单位由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某些条款的误读,有意规避法律,造成了负面影响;随着经济结构的调整,劳动关系更加多元化和复杂化,协调难度进一步加大。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认真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工作,宣传普及法律知识,制定和修订配套法规政策,加强对用人单位执行法律情况的指导和管理,及时研究解决贯彻实施法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二是继续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力争完成2008年各类企业普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目标。三是继续推进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建设,逐步实现对企业劳动用工情况的宏观动态管理。四是继续推进劳动关系工作体系建设,依托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深入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活动,推进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建设,继续加强国有企业改制中的劳动关系处理工作,充分发挥各级政府法律援助机构维护困难职工合法权益和工会、职工代表大会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权益的作用。

  五、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和劳动争议处理,侵害劳动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受到遏制,劳动争议当事人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劳动保障监察是保障法律法规实施、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劳动争议处理是处理劳动关系主体双方矛盾纠纷的重要机制。针对用人单位侵害劳动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和劳动争议日益增多的突出问题,各级政府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加强日常监察执法。通过开展日常巡视检查、书面审查、接受举报投诉等常规检查,严厉查处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2005年初至2007年6月底,主动检查用人单位324.4万户次,责令用人单位与3031万名职工补签了劳动合同,补发2052万名职工工资待遇等近150亿元,补缴社会保险费119亿元。同时,查处了一批用人单位违反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侵害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合法权益案件。二是加大专项检查和整治工作力度。从2004年起,每年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工资支付情况、劳动力市场秩序、企业用工的专项检查和专项行动,加大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特别是2007年7月至8月,在全国范围内以乡村小砖窑、小煤矿、小矿山、小作坊为重点,组织开展了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拐骗农民工、使用童工、强迫劳动、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此次专项行动共检查“四小”及其他用人单位62万余户,涉及劳动者1930.8万人,调查处理违法案件33万件,取缔无证“四小”2.4万户。三是加强劳动争议处理工作。2005年至2007年上半年,全国劳动仲裁机构共立案受理劳动争议案件78.6万件,涉及劳动者171万人,结案率保持在90%以上。同时,进一步强化了基层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对于进入诉讼程序的劳动争议案件,人民法院依法从快处理。四是认真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完善工作制度,积极做好日常接访,加大排查工作力度,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认真解决职工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有效地维护了劳动者权益和社会稳定。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