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医疗保障制度不够完善。近年来,虽然我国医疗保障制度取得了较快发展,但从总体看,仍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医疗卫生服务需要。目前,约4亿城乡居民没有被医疗保障制度覆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保障能力和水平很低,需要不断提高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刚刚起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需不断扩大,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也需不断完善。
(五)食品安全深层次问题有待进一步解决。我国食品生产和消费总体水平不高,食品产地环境污染比较严重,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问题仍比较突出;食品新技术、新原料和包装材料的应用,导致潜在或现实的质量安全问题,有的需要很长时期才能被认识和研究出解决办法;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质量安全隐患多,小作坊违法违规现象严重;一些地方对取缔非法食品生产经营不够坚决;监管执法部门职能有交叉,各环节之间缺乏有效衔接,重复执法和执法缺失同时存在,个别执法人员不作为、乱作为;在检验监测资源共享、信息交流与发布以及标准的制定和使用等方面存在不协调、不配套、不统一的问题;基层食品安全监管资源配置薄弱,监管队伍素质不高;在违法案件的移送、法律之间的衔接等方面需进一步完善。
(六)药品安全存在风险和隐患。我国医药产业集中度低,企业多、小、散的格局没有改变,流通环节过多、经营费用高,低价药品生产难以为继,市场恶性竞争屡屡发生,企业自主创新投入和能力严重不足。有的企业责任意识、质量意识和守法经营意识淡漠,忽视质量管理和产品安全;有的为追求经济利益,违规发布药品广告,严重误导群众。药品监管基础薄弱,技术监督条件落后,监管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
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体制性、机制性和结构性、历史性问题,有群众卫生保健需求和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快速提高,但医疗卫生服务、医疗保障制度和食品药品行业发展水平相对滞后的矛盾,也有政府部门在监管理念、管理方式和工作手段等方面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要求的问题。从总体上看,人民群众对看病就医和食品药品安全的反映比较强烈,是我国医药卫生、食品药品行业改革发展滞后的集中反映,是医药卫生事业发展与人民群众需求不适应的综合表现。要坚持以人为本,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努力实现医药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三、深化改革的基本思路以及下一步工作部署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明确阐述了卫生工作的性质、地位、方针以及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目标和任务,指明了我国卫生改革发展方向,提出了确保食品药品安全的要求。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加快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发展,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不断提高全民健康水平,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
(一)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和总体框架。国务院于2006年8月成立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部际协调工作小组,由发展改革委和卫生部牵头,协调16个部门共同研究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通过前一阶段的工作,初步确定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和总体框架。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积极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要求,从国情出发,借鉴国际有益经验,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实行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开,着眼于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完善国民健康政策,健全制度体系,加强监督管理,创新体制机制,鼓励社会参与,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不断提高全民健康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