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对食品小作坊监管和帮扶。按照“监管、规范、引导、便民”的思路,对食品小作坊进行基本安全卫生条件改造,100%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要求其产品不跨区域销售,并严格执行巡查、回访、抽查等日常监管各项制度。严厉打击生产加工假冒伪劣食品的“黑窝点”,共取缔了4.4万家,破产、停厂、转产等3.8万家。对条件恶劣、未获得卫生许可和营业执照的,由地方政府牵头,限期整改,到期仍达不到最低安全卫生条件的,将坚决关闭和取缔。
加大食品流通和餐饮消费整治力度。指导和督促食品经营企业建立索证索票、购销台账等管理制度。针对重点区域、重点品种和重点企业,结合季节性、节日性消费特点,加强重点副食品市场监管,加大食品市场执法检查力度。建立餐饮卫生日常监督检查制度,实施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食堂、餐馆、学校食品卫生和饮用水卫生工作进一步改善。完善重大食品卫生和食源性疾病事故调查报告和处理机制,在重点省、区市建立了食源性疾病监测和食品污染物监测网。
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活动,加大对农村食品小作坊、小食杂店、小零售店、小摊点等生产经营场所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督检查。建设食品安全综合示范县,积极推进食品安全综合评价。着力构建食品安全信息监测体系,加强对农村食品安全的宣传和舆论引导。
严把进出口食品质量安全关。由于加强口岸查验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进口食品行为,多年来我国没有发生重大进口食品安全事件。为保证我国出口食品安全和产品信誉,强化源头管理,推行“公司+基地+标准化”管理模式,对出口食品要求100%加施检验检疫标志,出口食品合格率保持在99%以上。实施进出口食品企业“红黑名单”制度,强化企业责任和诚信意识。
总体来看,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水平有很大提高,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多发势头有效遏制,食品抽查合格率逐年上升。截至目前,我国蔬菜农药、畜产品“瘦肉精”残留以及水产品氯霉素污染的监测合格率达到94%以上,米、面、油、酱油、醋等基本食品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超过90%,食品卫生平均抽样合格率已经超过91%,大型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市场占有率稳步提高,消费者对食品安全满意度稳步提高。
(三)药品监管工作不断改进和加强。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取得阶段性成效。全面进行了药品批准文号清查、申报资料现场核查和再注册工作,药品研制环节弄虚作假现象得到初步遏制。对药品GMP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疫苗、血液制品、兴奋剂等进行专项整治,截至2007年10月,共收回药品GMP证书157张,关停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近300家;对药品经营企业超范围经营、挂靠经营、出租转让许可证等问题开展监督检查,吊销经营许可证925件,取缔无证经营近4700家;清查医疗器械注册证2.6万多件,对1万余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检查,撤销、注销注册证230件;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广告集中监测和检查,监测违法广告7.5万多次,查处药品广告违法案件3600多件。对假冒人血白蛋白、中药非法添加化学物质、中药材市场违规经营等开展专项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械等违法犯罪行为。全国共查处各类药品、医疗器械违法案件28万多件,捣毁制假窝点900多个,刑事处罚270多人。通过上述工作,药品市场秩序明显改观,药品质量安全有了新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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