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二二建设有限公司没有制定对钢筋绑扎施工现场出现钢筋剩余的情况进行原因调查和处理的程序。要求二二建设有限公司在FCD前尽早制定完成相关程序。
(七)鉴于目前开工建设的核电厂较多,秦山核电有限公司应进一步加强在建核电之间的经验交流,注重核电厂建造的经验反馈,完善核电厂建造阶段的管理,进一步提高核电厂建造水平。
对于国家核安全局检查组提出的上述管理要求,要求秦山核电有限公司在收到我局发文一个月之内将整改措施提交国家核安全局。
附:
检查组成员名单
序号
| 姓 名
| 单 位
| 职务/职称
|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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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李吉根
| 国家核安全局
| 副调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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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龚礼贤
| 国家核安全局
| 项目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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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常向东
| 环保部核安全中心
| 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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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陈卫平
| 上海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 副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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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许荣斌
| 苏州核安全中心
| 部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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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周 群
| 环保部核安全中心
| 高 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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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侯春林
| 环保部核安全中心
| 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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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刘 石
| 环保部核安全中心
| 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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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薛 磊
| 上海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 专 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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