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课题指南》中未带※标识的是团中央规划研究课题。申报此类课题并被立项的,团中央将视情况给予适当经费资助。在课题选题、设计论证及研究力量配置上特别优秀的,经评审后也可列为委托研究课题并增加经费资助。规划研究课题在结项时研究成果被评为优秀的,也将受到表彰和推介。
3.《课题指南》中所列条目大部分只规定了研究范围、方向和重点,并非正式选题,课题组可自定具体的研究题目。在《课题指南》以外自选课题申报并被作为委托研究课题或规划研究课题立项的,享有同样相关待遇。
4.每个课题组只能申报1个课题。有条件的课题组可以同时申报2个课题,供评审立项时优选。
5.申报课题工作由课题主持人负责。课题主持人申报的课题应先经所在单位同意,然后报所在地(系统)的省级团委宣传部门或相关工作机构,最后由省级团委审核把关后报团中央课题评审办公室。共青团系统外的课题主持人所申报的课题,在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可直接向团中央课题评审办报送,团中央课题评审办受理后,将负责与课题主持人所在地(系统)的省级团委沟通协调相关事宜。
6.申报课题须填写课题立项申请书(一式9份,其中1份原件,8份复印件)。申请书样式可登陆中国青少年研究网(网址:http://www.cycrc.org/)下载。课题申报截止日期为2008年6月1日。
7.申报的课题经评审立项并履行有关手续后即可开展研究,研究时限为1年。
四、工作要求
大力加强新形势下青少年和青少年工作研究,是共青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内在要求,是为党做好新形势下青年群众工作的迫切需要,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扎实做好研究课题的申报工作。
1.抓好动员部署。各省级团委要切实加强对申报工作的领导。要指定专门部门、确定专人具体负责本地、本系统的课题申报工作。要及时传达和转发本通知精神,对抓好本地本单位的课题研究工作进一步作出部署。要通过团属报刊杂志和网络媒体加强宣传,使广大团队干部、青少年社会教育工作者、团属教学研究机构以及高校、党校、社科院、行政学院等单位的研究人员了解本通知精神,广泛动员团内外力量参与青少年和青少年工作研究。尤其要动员组织有条件的地(市)级以上的团委负责同志和知名学术带头人参加课题的申报和研究。各地各单位要采取各种方式大力支持和推动课题的申报和研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