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开展“心手相连一家亲”志愿服务行动的通知
(中青办发[2008]19号)
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抗震救灾工作的有关要求,按照团中央书记处的总体部署,进一步引导、调动广大青年和社会各界参与抗震救灾志愿服务的热情和积极性,推动共青团抗震救灾工作有序、有效和深入、持久开展,团中央、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决定,开展“心手相连一家亲”志愿服务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1.陪护灾区伤员志愿服务。开展青年志愿者“一助一”、“多助一”长期结对计划,通过组织志愿者与灾区伤员结对服务、定期轮换、有效接力等方式,协助当地医疗单位做好灾区伤员心理抚慰、医疗护理、生活照料、丰富文化生活等服务。受灾地区团组织应着重做好伤员转移前和回居住地后的志愿服务工作。
2.帮扶灾区临时移民志愿服务。按照地方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灾区临时移民生活用品搬运、日常生活照料、环境清理、医疗卫生和心理咨询、帮助适应新环境等志愿服务。受灾地区团组织应着重做好临时移民转移前和到新安置点后的志愿服务工作。
3.“为奉献者奉献”志愿服务。采取多种形式,慰问奋战在抗震救灾一线的解放军、武警官兵、医护人员等,提供相应志愿服务;走访慰问抗震救灾一线人员的家庭,根据实际提供学习辅导、生活照料和子女关爱等志愿服务。
4.为家在灾区的大中学生提供志愿服务。采取多种形式,为家在灾区的高校学生和中学生提供生活帮助、学习辅导、就业创业和心理抚慰等志愿服务。
5.未受灾省(区、市)团组织要积极主动与受灾省(市)团组织联系,了解具体需求,按照对口支援的原则,有针对性地开展志愿服务项目。
6.四川等受灾省(市)团组织在做好相关工作同时,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农作物抢收、抢种志愿服务;建筑施工辅助工种志愿服务;村镇规划及勘测、丈量、绘图等灾后重建所需的志愿服务。
二、工作要求
1.各级团组织、青年志愿者组织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认识当前抗震救灾工作的紧迫性、艰巨性、专业性和长期性,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动员和组织广大青年和社会公众以志愿服务方式投身抗震救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