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滞销信息监测报送工作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滞销信息监测报送工作的通知
(农办市[2008]4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林、农牧、渔业)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农业工作会议及全国农产品产销衔接视频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农产品营销促销,帮助解决市场销售问题,促进农民增收、生产稳定发展,各地农业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和切实搞好农产品市场滞销信息监测报送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对农产品滞销信息监测报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在经济发展压力加大、农产品价格总体下行的大背景下,农产品“卖难”问题日显突出。虽然目前正处农产品销售的黄金季节,各种农产品滞销积压问题有所缓解,但据预测2009年农产品滞销的压力很大。因此,组织开展农产品营销促销是农业部门2009年的一项重要任务。而建立和完善农产品市场信息采集报送制度、第一时间掌握农产品滞销信息,对于赢得工作主动、有针对性的采取促销措施意义重大。对此,各地农业部门要认清农产品销售压力增大的形势,切实提高对做好农产品滞销信息监测报送工作的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监测,及时报送,为有效应对当前农产品滞销问题提供信息支持。

  二、强化农产品滞销信息监测报送工作

  各地要结合农产品产销的区域性特点,重点加强对农产品滞销情况的监测,尤其要关注以鲜活产品为主、对当地农民收入影响较大的品种。一要落实信息监测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内农产品滞销信息监测负总责。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健全监测制度、落实监测任务,确保监测网络覆盖辖区内各农产品重要产区。二要明确信息采集内容。对已出现卖难的农产品,重点采集品种、地区分布、面积、产量、营销进度、价格、成因及已采取的措施等信息;对有一定规模的即将上市农产品,重点采集品种、产地、数量、营销联系人及电话等信息。三要实行网络化即时信息报送。依托中农网“中国农产品促销平台”,建立网络即时上报系统,每个省份开设一个管理员帐号,实现报送信息网络化、规范化、程序化。四要建立考评通报制度。各地要建立并落实信息监测报送情况考核通报制度。我部将根据各地信息监测报送情况,给予相应的考评通报。

  三、加强对农产品滞销信息监测报送工作的领导

  各地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农产品滞销信息监测报送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管领导,落实具体承担单位,健全工作制度,把相关工作任务和要求落到实处,确保各自辖区内农产品滞销信息早发现、早上报。为保证联络畅通、有力应对滞销情况,请各单位于1月9日前,将分管厅级领导、联系处室负责人姓名、职务和联系电话报我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市场流通处)。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