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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关于印发《对外承包工程业务统计制度》、《对外劳务合作和境外就业业务统计制度》的通知[失效]

  统计负责人:       制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1、本表综合反映报告月份企业的对外承包工程业务项目的开展情况。
  2、本表由经批准有对外承包工程经营资格的企业于月后2日内报送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或商务部。
  3、“项目类别”按制度第三部分中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分类填列。
  4、“签约日期”指对外承包工程项目的签约日期。
  5、“对外签约单位”指与国(境)外业主签订合同的企业。
  6、“项目实施单位”指具体实施对外承包工程项目的企业。
  7、“业主”指与企业签订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合同的项目发起人。
  8、“设计咨询”指新签合同额和完成营业额中承担地形地貌测绘,地质资源普查与勘探,建设区域规划,工程设计、生产工艺、技术资料和工程技术咨询,工程项目的可行性考察、研究和评估,工程监理,技术指导等的金额。
  9、新增项目所在国就业岗位:指报告期在执行国(境)外对外承包工程项目过程中,为项目所国家(地区)新创造的各种就业岗位。包括:需雇用当地项目
  的管理、施工、后勤等岗位及按照所在国有关规定分包给当地公司的而创造的就业岗位数量。

  (三)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分类统计月报表
  表号:CB3
  制表机关:商务部
  文号:商合发[2008] 511号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08]136号
  有效期至:2010年12月

  填报单位: 各有关企业               年   月

指标

 

分类、项目

新签合同份数

(份)

新签合同额

(万美元)

完成营业额

(万美元)

派出人数

(人)

月末在外人数

(人)

 

新增项目所在国就业岗位(个)

 

金额

其中:设计咨询

金额

其中:设计咨询

1

2

3

4

5

6

7

8

合  计

        

一、房屋建筑项目

        

XX企业小计

        

XX国家(地区)

        

    •

        

    •

        

十一、其他项目

        

XX企业小计

        

XX国家(地区)

        

    •

        

  统计负责人:     制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1、本表综合反映报告月份企业开展对外承包工程、设计咨询业务的基本情况。
  2、本表由经批准有对外承包工程经营资格的企业填报,报送日期为月后2日内通过网络传输报送。
  3、“设计咨询”指新签合同额和完成营业额中承担地形地貌测绘,地质资源普查与勘探,建设区域规划,工程设计、生产工艺、技术资料和工程技术咨询,工程项目的可行性考察、研究和评估,工程监理,技术指导等的金额。
  4、新增项目所在国就业岗位:指报告期在执行国(境)外对外承包工程项目过程中,为项目所国家(地区)新创造的各种就业岗位。包括:需雇用当地项目的管理、施工、后勤等岗位及按照所在国有关规定分包给当地公司的而创造的就业岗位数量。

  (四)对外承包工程企业经营情况年报表
  表号:CB4
  制表机关:商务部
  文号:商合发[2008] 511号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08] 136号
  有效期至:2010年12月

  填报单位:各有关企业                  年

 

指标

 

 

单位

 

数值

1

1、完成营业额

2、派出劳务人员数量

3、当年提供项目所在国就业岗位

4、支付派出本国劳务人员机票费用

5、支付派出本国劳务人员工资

6、对外承包工程利润总额

7、支付各类保险费用

8、支付银行利息

(1)     美元部分

(2)     人民币部分

9、支付各种保函费用

10、当年带动设备材料出口额

11、当年境外纳税总额

万美元

万元人民币

万美元

万元人民币

万元人民币

 

万美元

万元人民币

万美元

万美元

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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