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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语用司关于报送2008年度语言文字工作基本情况统计表的通知

教育部语用司关于报送2008年度语言文字工作基本情况统计表的通知
(教语用司函〔2009〕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语言文字工作处(语委办公室):

  现将语言文字工作基本情况统计表印发给你们,请根据2008年度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认真做好统计和填写工作,于2月20日前将填好的报表以传真、电子邮件报送我司。传真:010-66096681,电子邮件地址:zonghc@moe.edu.cn。

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
2008年1月5日

  附件:
  1. 语言文字工作基本情况统计表(表一至表五)

  语言文字工作基本情况统计表(表一至表五)             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制

       省(自治区、直辖市)语委办公室(盖章)负责人      填表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表一                       语言文字工作常设机构状况

 

 

办事机构

全  称

(注:填写“语委办公室”或“教育厅(教委)语言文字工作处”等。)

机构性质

A行政独立( ) B行政合署( )

C事业( )(注:请在相应的括号内划勾。)

办公地址

地址                        

办公地点是否在教育厅(教委)内:A 是( )B否( )

(注:请在相应的括号内划勾。)

邮政编码

 

电子邮件

地  址

值班电话

传  真

 

语委主任

及其常任职务

 

语委常务(或分管日常工作)副主任及其常任职务

 

语委办主任(负责人)

 

办公电话

 

手  机

 

专、兼职人员

专职  名,兼职  

经  费

年办公经费总计  万元

 

 

城 市 类 别

机 构 情 况

专职干部

兼职干部

省  会

A行政独立( )B行政合署( )C事业独立( )

D事业兼管( )  (注:请在相应的括号内划勾。)

  

  名   

计划单列市

(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

A行政独立( )B行政合署( )C事业独立( )

D事业兼管( )  (注:请在相应的括号内划勾。)

  

  名   

除省会、计划单列市以外的其它地级市(地、州、盟)

行政独立  个市 / 行政合署  个市 /

事业独立  个市 / 事业兼管  个市 /

无机构有人管  个市 / 无机构无人管  个市

  

  名   

合计:  个地级以上(包括地级)的市

有语言文字工作机构的   个市

  名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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