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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编报2008年度车辆购置税基本建设财务决算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编报2008年度车辆购置税基本建设财务决算的通知
(厅财字﹝2008﹞163号)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08年车辆购置税安排的基建项目年度财务决算编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报范围
  由我部下达(包括与财政部联合下达)车辆购置税基本建设支出预算的建设单位,包括当年安排预算、当年虽未安排预算但有车购税安排资金的在建工程、停缓建项目和资产已交付使用但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建设单位,均列入2008年决算报表编报范围。
  二、编报口径
  (一)由我部直接下达车辆购置税基建支出预算的项目(包括公路、内河航运、院所基建项目),均应按要求填报《2008年度车辆购置税基本建设财务决算报表》(报表格式同去年)。

  (二)由财政部和我部联合下达车辆购置税基建支出预算的一般公路项目,应按照财政部、原交通部联合发布的《车辆购置税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交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5]241号)规定编报专项资金年度决算,并填报《2008年度车辆购置税一般公路建设主要财务指标表》(报表格式同去年)。
  三、编报要求
  (一)各单位要在做好资金清理、账务核对的基础上,认真编制报表,确保数据准确、真实、可靠,有关项目上年年末数与本年年初数相衔接,并按规定认真做好报表录入、审核、汇总及报送工作。
  (二)各单位所报报表须附编制说明,对年度车辆购置税基本建设财务情况做全面、详细说明,特别是对预算执行和资金到位使用管理情况、存在的问题、有关意见和建议等作重点说明。
  (三)各省级单位可与北京用友政务软件有限责任公司驻各地的分支机构联系免费领取本年度车辆购置税基建决算编制软件一套,具体联系方式、地点及2008年度决算报表样表、编制说明可从部财务司网站上的 “下载中心”下载(部财务司网址:http://www.moc.gov.cn/zizhan/siju/caiwusi/xiazaizhongxin )。
  (四)各单位须通过车辆购置税基建决算编制软件导出上报数据并刻录成光盘进行上报,不接收U盘存储数据和EXCEL格式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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