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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选派干部驻县级团委指导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1.认真了解情况。要对派驻县级团委及其基层组织建设和工作的情况进行扎扎实实的调查研究,摸清区域内各类团组织的基本状况和工作开展情况,准确掌握第一手资料。为便于派驻干部了解情况,特将《县级团委组织建设和工作情况调查问卷》(见附件)再次下发,派驻干部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如实填写(具体填写方式及要求将通过“全国基层团组织建设网www.gqt.org.cn/tzyzzc”发布)。

  2.系统介绍经验。派驻干部要在全面掌握区域内团的工作基本情况的基础上,重点做好经验介绍和推广工作。要从全团挖掘出的基层经验中,区分农村、学校、企业、社区四个领域,分别选取5个以上,向有关战线的基层团组织进行介绍,并对如何借鉴、推动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有条件的地方,派驻干部要通过实地走访或分片、分战线召开座谈会等方式,与派驻地的全部基层团组织负责人面对面进行交流,直接了解情况,指导工作。

  3.深入挖掘典型。要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及时发现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优秀基层团组织,认真做好典型的培育和经验总结工作。每一名派驻干部都要通过深入细致的工作,在所驻地发现、挖掘3到5个基层团组织的典型(根据当地实际,每个领域挖掘1个),并分别形成1000字左右的书面材料,派驻工作结束前上报团中央。

  4.扎实推动工作。派驻干部要注重从面上指导工作,与所在县级团委积极配合,主动加强沟通交流,切实推动当地团的工作全面开展。为检验派驻干部工作成效,派驻期满时派驻干部要与所驻县级团委书记共同向团中央书面报告工作情况,内容主要包括半年来开展了哪些工作、如何推动县级团委和基层组织的建设和工作、从上级团组织得到了哪些具体支持、探索出了哪些好的经验等,接受了上级团组织经费支持的地方还要写明经费的使用情况。

  三、有关工作要求

  团中央对从地市以上团委选派干部驻县级团委指导工作有着明确的任务和工作要求。各级团的领导机关和派驻干部要严格按照团中央的统一部署,强化执行力,推动工作落实。

  1.地市以上团的领导机关要积极支持派驻干部开展工作。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好机关工作与派驻工作的关系,协调好派驻干部所承担的本机关工作,确保派驻干部的工作时间和精力投入;积极统筹各类工作资源,为派驻干部在县级团委开展工作提供保障支持;加大对派驻干部的生活关心和工作指导力度,特别是与派驻干部保持经常联系,听取他们对派驻工作的意见与建议。

  2.县级团委要为派驻干部开展工作创造条件。要及时向党政负责同志汇报团中央关于此项工作的部署和安排,争取有关党政部门的支持;县级团委主要负责同志要积极主动与派驻干部进行工作上的沟通协调,建立紧密的工作联系和协作机制,共同推动工作。

  3.强化组织纪律观念。派驻干部要充分认识自己所肩负的责任,摆正位置,严于自律;要确保派驻工作的时间,杜绝每周只到派驻地去一两次或每个月去几次甚至主要靠电话联系的现象,真正做到深入基层、走进青年,树立团干部的良好形象。对于不支持派驻干部工作、大量占用派驻干部工作时间的团的领导机关,一经发现,要在全团通报批评。对由于主观原因不能保证派驻工作时间,作风漂浮、工作不扎实的派驻干部,也要在全团予以通报批评,必要时采取组织措施。

  4.加强对派驻工作的宣传。要充分运用各类团属媒体和其他宣传渠道,通过开办专栏、制作专题节目等方式,加大对派驻工作的宣传,扩大团的工作的社会影响。要注重发现、总结优秀派驻干部的先进事迹,及时予以宣传报道。大力推广各地在派驻工作中形成的好做法、好经验,发挥典型的示范作用,为全团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提供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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