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规划范围
本规划的规划范围为国家确定的四川、甘肃和陕西省极重灾区和重灾区的51 个县(市、区)。总面积13.26万平方公里,震前乡镇1271 个、行政村14565 个,2007 年末总人口1986.7 万人,地区生产总值2418 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分别为13050 元、3533 元。
规划期为2008年9月至2011年9月。
专栏2 规划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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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份
| 地市
| 受灾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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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
| 成都
| 都江堰市、彭州市、崇州市、大邑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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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
| 北川县、平武县、安县、江油市、涪城区、游仙区、梓潼县、盐亭县、三台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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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
| 绵竹市、什邡市、旌阳区、中江县、罗江县、广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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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
| 青川县、利州区、剑阁县、朝天区、元坝区、苍溪县、旺苍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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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
| 汉源县、宝兴县、芦山县、石棉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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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
| 汶川县、茂县、理县、小金县、黑水县、松潘县、九寨沟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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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
| 南江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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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
| 阆中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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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
| 陇南
| 武都区、两当县、西和县、成县、康县、文县、徽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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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
| 舟曲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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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
| 汉中
| 宁强县、略阳县、勉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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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
| 陈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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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指导思想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对汶川地震灾后重建工作的总体部署,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围绕灾区恢复重建的迫切需要,科学规划,统筹协调,建设先进实用、安全可靠、天地一体的通信基础设施,提升通信服务水平、灾备应急和网络安全保障能力,促进灾区经济社会发展。
(三)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