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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四川省人民政府、甘肃省人民政府、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汶川地震灾后通信基础设施重建规划的通知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规划范围
  本规划的规划范围为国家确定的四川、甘肃和陕西省极重灾区和重灾区的51 个县(市、区)。总面积13.26万平方公里,震前乡镇1271 个、行政村14565 个,2007 年末总人口1986.7 万人,地区生产总值2418 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分别为13050 元、3533 元。
  规划期为2008年9月至2011年9月。

专栏2 规划范围

省份

地市

受灾县、市、区

四川

成都

都江堰市、彭州市、崇州市、大邑县

绵阳

北川县、平武县、安县、江油市、涪城区、游仙区、梓潼县、盐亭县、三台县

德阳

绵竹市、什邡市、旌阳区、中江县、罗江县、广汉市

广元

青川县、利州区、剑阁县、朝天区、元坝区、苍溪县、旺苍县

雅安

汉源县、宝兴县、芦山县、石棉县

阿坝

汶川县、茂县、理县、小金县、黑水县、松潘县、九寨沟县

巴中

南江县

南充

阆中市

甘肃

陇南

武都区、两当县、西和县、成县、康县、文县、徽县

甘南

舟曲县

陕西

汉中

宁强县、略阳县、勉县

宝鸡

陈仓区



  (二)指导思想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对汶川地震灾后重建工作的总体部署,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围绕灾区恢复重建的迫切需要,科学规划,统筹协调,建设先进实用、安全可靠、天地一体的通信基础设施,提升通信服务水平、灾备应急和网络安全保障能力,促进灾区经济社会发展。
  (三)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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