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要统筹推进事务所人才培养、使用和推广工作。积极推荐本地区优秀人才参加行业领军人才选拔;广泛吸收行业领军人才参与协会委员会以及执业质量检查、行业课题研究等专项工作;广开渠道,推荐优秀注册会计师参政议政,以及为证券、金融、国资管理、外汇管理等部门工作提供专家支持。
3.不断改进注册管理工作。坚持以会员为中心的理念,按照方便会员,减轻会员负担的原则,改革完善会员注册、转所、转非、任职资格检查等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协调建立并认真实施股东、合伙人资格实质性审查程序;紧紧抓住“注册”这一中心枢纽,加强对会员执业资格信息和执业活动信息的采集、监控和披露,做好行业诚信信息监控系统的应用和维护工作,全面实现行业诚信信息监控系统的“全面记录、实时监控、主动披露”功能,根据行业实际情况,做到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增强管理的透明度。
在此基础上,建立资深会员制度,不断完善会员分级管理制度,积极探索为不同层级会员提供服务的方式和内容;加强对非执业会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为非执业会员的专业发展和能力提升提供培训及专业信息支持。
4.继续加强专业技术咨询服务工作。设置专门部门或者专人负责专业技术咨询工作,对会员咨询的专业问题做出及时答复,对具有普遍性、代表性的问题,应向所辖事务所公告。推广应用信息技术。
5.积极维护行业和会员合法权益。加强立法和政策协调,密切关注与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制定工作,积极反映行业诉求;要高度重视和大力加强对外协调工作,与相关部门协同合作,逐步解决重复检查、市场分割以及外部干预等执业环境方面的问题;指导事务所完善内部劳动保障等制度,维护注册会计师及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不断健全行业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权益保障的机制。
6.深入推进行业诚信建设。诚信是行业的核心价值,是社会公众信赖行业的基础。要坚持以诚信建设为主线,完善行业诚信的教育监督体系。强化会员执业诚信的教育和引导,组织落实注册会计师诚信宣誓制度;认真执行行业执业质量检查制度,完善惩戒办法和惩戒程序,严格检查,严格惩戒,树立监管权威;不断总结完善行业诚信激励和失信惩处机制,宣传和表彰诚信行为,披露和惩戒失信行为,将行业诚信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同时,要不断加大行业宣传工作力度,特别是有针对性地深化对相关部门的宣传,增进了解,取得支持,着力打造注册会计师职业品牌,铸造行业诚信形象,促进行业永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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