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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食用香料香精产品市场准入工作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食用香料香精产品市场准入工作的通知
(质检食监函[2008]1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做好食用香料香精产品市场准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和《关于印发<食用香料香精产品生产许可实施细则>的通知》(国质检食监[2008]297号),现指定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承担食用香料香精产品生产许可审查部工作,指定国家烟草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承担烟用香料香精产品生产许可审查分部工作,指定国家香料香精化妆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12家检验机构承担食用香料香精产品生产许可检验机构。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审查部及工作职责

  食用香料香精产品生产许可审查部(以下简称审查部)设在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其职责包括:

  1、起草《食用香料香精产品生产许可实施细则》;

  2、跟踪香料香精产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技术要求的变化,及时提出修订、补充食用香料香精产品生产许可实施细则的意见和建议;

  3、组织宣贯《食用香料香精产品生产许可实施细则》;

  4、组织食用香料香精产品生产许可国家注册审查员、审查组长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师资的培训;

  5、配合国家质检总局定期抽查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生产许可审查的工作质量;

  6、审查、汇总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和烟用香料香精产品生产许可审查分部报送的申请取证企业的有关材料,将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证材料报送国家质检总局食品生产监管司;

  7、承担国家质检总局食品生产监管司交办的其他事宜。

  烟用香料香精生产许可审查分部(以下简称审查分部)设在国家烟草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其职责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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