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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编制2008年度中央和地方财政决算(草案)的通知[失效]

  (二)依法加强税收征管,大力组织财政收入。坚持依法征管,努力做到应收尽收,确保国家财政收入稳定增长。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的规定,切实加强对重点税种、行业和地区税源管理,着力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严格控制减免税,坚决制止和纠正擅自出台“先征后返”等变相减免税政策,及时清理2008年底到期的税收优惠政策,严厉打击偷骗税等违法活动。规范非税收入管理,逐步将预算外资金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按照“强化税收、清理收费”的原则,优化财政收入结构,全面清理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收费和基金项目。对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和处置收入、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三)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切实保障重点支出需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各项方针,及时制定并落实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格政策,做好今年粮棉收购工作。对今年安排的“三农”、教育、科技、社会保障、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等重点支出,要按照预算加快支出进度,确保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要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人、车、会和网络、招待”等支出增长,防止年终突击花钱。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坚决制止铺张浪费,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考虑到明年财政收支形势紧张,今年如有超收,除安排用于解决历史债务、特殊的一次性支出等必不可少的支出外,原则上转入明年预算使用。

  二、做好2008年度财政决算编审工作

  各级财政部门要继续严格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原则,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扎实工作、开拓创新,确保2008年度决算编审工作圆满完成。

  首先,认真做好年终财政收支清理工作。认真核实年度预算及其调整变动情况,全面清理本年应收应支款项。各级财政部门之间、财政部门与各主管部门之间、主管部门与所属预算单位之间要及时核实结清拨借款项和各种往来账款。各级财政部门要会同国家金库、收入征收机关及有关单位将决算收入支出数字核对一致,保证决算数据真实可靠,为完整准确地编制决算打好基础。

  其次,切实抓好决算编审和培训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决算工作。要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进一步理顺工作流程。特别要统筹安排决算培训工作,加大决算报表和软件的培训力度,确保决算工作人员深入领会填报口径,熟练掌握决算软件。要配备必要的数据库、计算机、服务器等软硬件设备,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给予充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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