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深化人口与发展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树立负责任人口大国的良好形象
(二十九)加强双边和多边交流与合作,积极发挥中国作为多个国际机构成员国的作用,积极参加人口与发展领域的国际会议,参与相关国际事务讨论和规则制定。做好2009年亚太人口生殖健康权利会议筹备工作。加强对外宣传,组织国外媒体到基层实地考察,宣传和展示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展和成就,增强国际社会对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国际合作司负责)
(三十)以更加高效务实的姿态推动人口与发展南南合作,大力拓展国际合作项目。办好年度南南国家中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国际培训班。争取对部分发展中国家生殖健康援助项目。积极实施联合国人口基金第六周期项目、中日合作项目、福特基金、中澳中西部妇女生殖健康权益维护项目、与相关国际组织合作的艾滋病预防与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相结合项目等,促进国内人口领域非政府组织继续与国外非政府组织开展合作项目,及时总结、推广项目的成功经验和模式。(国际合作司牵头)
十一、广泛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等群众团体作用
(三十一)支持计划生育协会等群众团体发挥网络、人才等方面的优势,拓展服务领域,增加和扩大服务项目。继续推广实施"生育关怀行动",开展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家庭保健等服务。配合做好计划生育协会机关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工作。(办公厅、人事司负责)
(三十二)进一步发挥中国人口学会、人口福利基金会、人口文化促进会、生殖健康产业协会等社会团体的作用,发挥社会中介组织和志愿者的积极作用。(办公厅牵头)
十二、加强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为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三十三)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以领导干部为重点,进一步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权力观教育和思想道德建设,切实把廉洁从政教育贯穿于干部培养、选拔、管理和使用的各个方面。加强岗位廉政培训,开展党纪国法教育、廉洁从政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加强学习型、服务型和谐机关建设。(监察局、机关党委、人事司、办公厅负责)
(三十四)加强领导干部、行政机关作风建设,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坚决反对和纠正形式主义、弄虚作假等行为,坚决制止奢侈浪费。改进会风文风,大力精简会议和文件,提倡开短会、讲短话、发短文。(办公厅、监察局、机关党委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