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是在十亿人口、八亿农民这样一个情况下进行的。传统的“多子多福”、重男轻女等旧思想,在人民群众中的影响还是很深很广的;农村实行生产责任制后,农民要求多生、生男孩,认为生活好了,多生几个孩子没关系,孩子多了可以增加劳动力,多分责任田。旧思想在新形势下产生的矛盾,给我们的工作造成了特殊的艰巨性。
我们应该看到,实行计划生育,控制人口增长,同农村实行生产责任制的目的是完全一致的,都是为了在发展经济的基础上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建国三十多年以来,我国的国民经济得到了很大发展,工农业生产的产量和产值的绝对数都较大,有的在世界上名列前茅,但是由于人口增长较快,每人所得仍很少,大大低于世界平均水平。我国地大物博,资源丰富是事实,但土地和资源是有限的,人数越多,每人平均的份额就越少。因此,依靠增加人口来致富是不可能的,也是不可取的,何况我国农村劳力实际上已处于过剩状况。我们的出路在于实行正确的经济政策,在积极发展生产的同时,坚定地毫不动摇地实行计划生育,使人口增长同国民经济的增长相适应,以逐步改善人民的生活,否则经济发展速度和人民生活的改善就会受到影响。
计划生育是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成败的大事。我们党和政府的各级领导和广大干部必须有针对性地向全体人民进行长期的、深入的、坚持不懈的宣传教育,让越来越多的人真正懂得开展计划生育,控制人口增长的重大意义以及这个任务的迫切性、艰巨性,逐步变为大家的自觉行动。
中共中央、国务院要求报刊、广播、电视、出版、戏剧、电影、音乐、曲艺等宣传文艺单位和各种学校,根据自己的特长,运用各种宣传途径和宣传形式,经常不断地宣传《公开信》、赵紫阳总理在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有关控制人口问题的论述和本指示的精神。要广泛宣传计划生育搞得好的单位和个人,宣传他们的典型事例和先进经验。宣传工作不仅要有一定的数量,还要不断提高质量,加强针对性。县一级要逐步建立计划生育宣传指导站。中央宣传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宣传部门,要定期督促检查,把这项宣传工作真正做好。
二、要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
社会主义事业不但需要人口有计划地发展,同时要求我们的人民德智体全面发展。因此,我们的计划生育工作要继续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具体要求是:
国家干部和职工、城镇居民,除特殊情况经过批准者外,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
农村普遍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某些群众确有实际困难要求生二胎的,经过审批可以有计划地安排。不论哪一种情况都不能生三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