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吨载重车 BJ130 17
四轮驱动越野车 BJ212 17
二轮驱动越野车 BJ212B 15
小轿车 SH760A 14
大中型客车和各类专用车辆按采用的底盘比照执行。
(2) 已行驶五十万公里或已经过三次大修的。
(3) 因各种原因造成车辆严重损坏,无修复价值,或虽能修复,但一次修理费用预计超过原价百分之五十的。
(4) 车型老旧并已使用多年的进口汽车,国内无配件供应来源,又不宜修复或进行技术改造的。
(5) 技术状况低劣,不堪使用,无法修复或没有修复价值的。
军队的汽车更新,按照总后勤部的有关规定办理。
(二) 更新汽车的技术鉴定
更新汽车的技术鉴定工作 , 按一九八一年四月十七日
国务院关于节约成品油的指令(节能指令第三号)规定,由当地公安、交通部门组织实施,由车辆监理单位具体执行。
(三) 更新汽车的资金来源
更新汽车所需资金,可从以下几方面解决:(1)企业留用的折旧费;(2)企业留用的各种形式的利润留成;(3)企业的大修理基金;(4)行政事业单位可在包干经费内或经费包干结余中开支。
如上述资金仍不够购买新车时,也可向当地人民银行申请中短期设备贷款,用以后年度的上述几项资金归还。
(4) 新车供应和旧车回收
已确定淘汰的汽车,应办理报废手续,由财务部门出具准予报废凭证。报废的旧车,一律交物资部门指定的收购点收购,并由收购点在报废凭证上加盖收购印章,作为更新和订购新车的凭证。
用于更新的汽车,原则上采用国产汽车,由用户择优选定车型,持更新凭证向供应单位订购。
(五) 更新汽车与封存汽车要结合进行
各地区、各部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节约石油的通知》封存多余汽车,应与更新老旧汽车结合起来,首先封存属于上述更新范围的老旧汽车,并不得再启封使用。对于列入当年更新计划的老旧汽车,逾期不报废、不更新,继续行驶者,要停止供油,并吊销其行车牌照。
本办法自一九八二年一月一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