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主要职责和组成人员的通知
(国办发〔2008〕10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的有关规定,成立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经国务院批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研究拟订有关竞争政策;组织调查、评估市场总体竞争状况,发布评估报告;制定、发布反垄断指南;协调反垄断行政执法工作;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组成人员
主 任:王岐山 国务院副总理
副主任:陈德铭 商务部部长
张 平 发展改革委主任
周伯华 工商总局局长
毕井泉 国务院副秘书长
委 员:张 茅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欧新黔 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
姚增科 监察部副部长
张少春 财政部副部长
高宏峰 交通运输部副部长
马秀红 商务部副部长
黄淑和 国资委副主任
钟攸平 工商总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