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会员制证券投资咨询业务
《
会员制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管理暂行规定》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从事投资咨询业务的从业人员应当掌握开展会员制投资咨询业务的业务许可制度和程序;掌握开展开展会员制投资咨询业务的营业限制;掌握会员制机构,必须具有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和中国证券业协会会员资格;会员制机构及分支机构的资本金要求、应报备材料的范围及关于招收异地会员的限制。了解关于股权结构、最终控制权关系的规定,5%股权变动的报告义务及报告的时间限制。掌握对会员制机构分支机构管理的规定。掌握证券公司开展会员制业务的规定。熟悉会员制业务的业务管理的规定,掌握分析师资格的公布及任职回避、开展业务时的风险提示制度、研究报告制度,统一合同管理制度、录音确认制度。掌握会员制机构应建立投诉处理制度,了解对投诉制度的监管规定。掌握会员制向监管机构诚信承诺的规定,掌握业务相关文件资料和会员制机构审计报告的报送保存范围和制度。掌握开展业务的禁止行为,包括非法招收异地会员;出租、出借或租赁、承包方式开展业务;夸大、虚报或传播其他虚假、片面和误导性的信息进行业务活动;直接代客操作、约定分担投资损失、分享投资收益;买卖本机构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股票;操纵证券价格;非公平推荐提供咨询服务信息;与其他相关机构或合作方约定服务费用分成;通过未报备的方式、帐户提供服务和收取费用;其他违法行为。
第四部分 创新产品及业务
学习目的与要求
本部分为证券从业人员后续职业培训的选修内容。创新是证券业赖以生存以及长期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产品创新和业务创新对证券从业人员更新知识,继续教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学习本部分内容,要求从业人员熟悉创新产品和业务的基本概念、内涵;了解国内外相关行业创新的基本情况和当前主要的创新产品和服务,把握未来创新的方向。
一、股指期货及证券公司IB业务
股指期货是完善证券市场基本结构的重要创新,也是当前中国证券行业最为关注的问题之一。要求从业人员掌握股指期货合约的基本要素;了解股指期货的基本功能、期货现货市场的异同及其相互作用、股指期货价格的决定因素及其定价原理。
(一)股指期货的基本功能
了解价格发现、套期保值、套利和投机四大功能的基本含义;了解股指期货推出对证券市场完善性的重大意义。
(二)股指期货合约的基本要素
掌握股指期货合约的基础变量、每点价值、到期时间、交割方式等基本要素;了解沪深300指数的编制方法和发布规则;了解境外市场推出股指期货的基本经验;了解境外市场有关中国相关股票指数期货的基本情况。
(三)股指期货与现货价格之间的关系
了解到期前股指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相互影响的关系,了解到期日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的收敛和趋同关系。
(四)股指期货理论价格
了解股指期货价格的影响因素;了解无套利定价原理和股指期货理论价格计算公式;了解理论价格计算公式的假设前提和局限性。
(五)证券公司介绍经纪人业务(IB)
要求从业人员熟悉介绍经纪人业务的基本概念和业务规则。
二、资产证券化产品
资产证券化是联系资本市场与其他金融子市场的重要形式,也是我国当前债券市场发展的重要突破口之一。要求从业人员熟悉资产证券化的基本流程和主要参与者、了解常见ABS、MBS、CMBS、CLO、CBO、CDO等常见的资产证券化产品,了解转付证券与过手证券的主要差异。
(一)资产证券化与融资证券化
了解资产证券化与融资证券化的区别与联系,了解国内外资产证券化发展的基本情况。
(二)资产证券化基本流程和主要参与者
掌握资产证券化发起人、特殊目的机构、投资银行、托管人、服务人、增级机构、评级机构、投资者等主要参与者在证券化过程中的作用;
了解资产池的打包和现金流结构。
(三)破产隔离与真实出售
掌握特殊目的机构及其破产隔离、真实出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