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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发布《证券业从业人员后续职业培训大纲(2008年)》的公告

  2006年1月1日修订后的《证券法》、《公司法》实施以来,中国证监会对证券市场法律制度体系作了全面的梳理与完善,发布了一系列与“两法”配套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这些文件涉及:完善发行规则体系,深化发行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上市公司的收购和信息披露制度;建立以业务规范和风险控制为核心的证券公司监管制度,保障综合治理工作的顺利推进;发展壮大机构投资者,夯实基金市场规范发展的制度基础;完善登记结算规则体系,保障交易安全;落实投资者保护基金制度,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进一步明确了“两法”赋予证监会的新职能,建立了“打非”工作的综合执法机制;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落实执法责任制度。证券业从业人员应当熟悉我国证券市场法规体系及其最新发展变化,进一步深化对《公司法》、《证券法》等证券市场法规的理解与掌握。
  (二)进一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促进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市场健康发展
  2007年以来证券投资基金迅速发展,成为市场的主导力量。证券从业人员需进一步学习《基金法》,掌握证券投资基金的发行、交易、申购和赎回、运作和信息披露、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的职责和禁止行为等,以保护投资人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
  (三)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对证券犯罪的规定
  证券从业人员应进一步学习和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修正案关于证券犯罪和其他与证券市场相关的重要规定,自觉遵纪守法。
  (四)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及有关反洗钱的法律法规
  证券从业人员应深入学习反洗钱的法律法规,重点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等法律法规。
  (五)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
  通过对相关法律的学习,加深对《民法》中有关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权利、民事责任条款,《合同法》中有关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借款合同、委托合同条款,《信托法》中有关信托的设立、信托财产、信托当事人条款的理解。
  (六)学习其他与证券市场运行有关的法律法规。
  二、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一)公共部分
  所有证券从业人员均应当熟悉、了解下列法规的主要内容。
  1、深入学习《证券市场禁入规定
  《证券市场禁入规定》于2006年7月10日起施行。发布该规定的目的是为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众利益,促进证券市场健康稳定发展。证券从业人员应当深入学习《证券市场禁入规定》,掌握中国证监会可以采取各类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2、深入学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限制证券买卖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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