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国家统计局建立农民工统计监测体系。进一步完善统计监测方案,协助国家统计局向财政部申请农民工调查经费,建立农民工统计监测制度。配合人民银行做好征信系统建设工作,将拖欠农民工工资纳入征信系统。研究探索欠薪信息纳入征信系统的有关工作思路,包括信息范围、信息标准、交换方式、信息使用方式等。
健全劳动用工信息数据库。配合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建设,计划2008年一季度完成全国劳动用工备案数据集中,业务分级办理的全国劳动用工备案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开发、部署;二季度完成试运行,年底前完成相应覆盖面的应用推广并基本形成劳动用工信息数据库,实现对相关用工信息的分析、监测,为农民工的用工管理和服务提供支持。
建立信息网络技术支持平台。加强金保工程劳动力市场信息系统建设,进一步推进全国统一的劳动力市场信息系统(劳动99三版)的推广和应用,为已离乡进城,纳入城镇劳动力市场服务体系的农民工,提供就业信息服务。进一步推动劳动保障信息网络向县乡就业服务部门和相关机构的覆盖,以及向农村乡镇、行政村的延伸,为在乡准备外出的农民工提供更加便捷的就业服务。
建设社区信息系统。继续抓好社区平台软件在山东泰安、河南郑州及陕西渭南三个地区的试点工作,并在完成试点、总结试点经验后,在全国大规模推广使用,进一步提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的信息化水平。推进全国联网监测信息系统建设。上半年完成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数据指标制定工作以及养老保险指标调整工作,完成联网监测软件的部署工作;下半年开展数据上报以及与农民工社会保险有关的分析工作。
十二、认真做好农民工宣传工作(宣传中心负责)
搞好重大活动、重点工作的宣传。配合农民工办,协调中宣部,组织中央媒体,做好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安康杯”竞赛、“春暖行动”、“春风行动”、“阳光工程”、“平安计划”等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及时宣传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农民工工作的政策法规,为农民工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加强涉及农民工切身利益方面的宣传。配合《
劳动合同法》、《
就业促进法》的实施,针对农民工迫切需要,协调有关业务司局,做好农民工的技能培训、就业服务、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和劳动维权等方面的宣传。配合农民工办,开发一系列适合农民工特点的宣传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增强实效,为农民工就业、参保、维权提供政策咨询和信息服务,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农民工的社会氛围。